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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慈星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19  

                        证券代码:300307         证券简称:慈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在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孙平范先生主持,审议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筹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期间,经广微控股(珠海横琴)有限公司推荐
于筹划期间收购了北方广微 35%的股权并承接了相应债权,但未参与该公司的经
营管理。鉴于 2021 年 12 月公司已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且公司对标的
公司管理存在一定困难,为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且更好的聚焦主业,公司拟将
北方广微 35%股权及相应债权转让于宁波裕人智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鉴于董事孙平范先生是宁波裕人智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故该董事回避了该议案表决。
    本议案以 6 票同意、2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董事曹莉、颜浩洋对本议案发表反对意见,反对理由:1、公司于 2021 年第
1 季度收购北方广微 35%的股权,希望借收购契机进入红外夜视成像行业,开拓
公司业务新领域;但自收购至本次出售股权时间仅间隔 14 个月,不符合公司业
务战略规划发展的策略;该投资决策过于草率。2、本次出售北方广微股权,直
接沿用 2021 年 4 月 16 日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评估价格,未进行最新的评估,
且未进行公开市场询价比价,直接指定关联方宁波裕人智慧科技(集团)有限公
司作为受让人。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