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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慈星股份:关于拟聘任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04-28  

                        证券代码:300307          证券简称:慈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星股份”或“公司”)于 2022 年 04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2 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拟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信
息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
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
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顺利完成了 2021 年度有关财务
报表审计、审核的工作。现合同到期,公司董事会拟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财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的审计机构,聘期
一年。另外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
2022 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首席合伙人       胡少先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10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1,901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9 人
                              业务收入总额                    30.6 亿元
             2020 年业务收
                              审计业务收入                    27.2 亿元
             入
                              证券业务收入                    18.8 亿元
                              客户家数                           529 家
                              审计收费总额                      5.7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0 年上市公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
             司(含 A、B 股)                   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
                              涉及主要行业
             审计情况                           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
                                                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95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
         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
         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 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
         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何时开始
                         何时成为   何时开始从
                                                 何时开始在本    为本公司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组成员       姓名    注册会计   事上市公司
                                                    所执业       提供审计                 情况
                             师       审计
                                                                   服务
                                                                            2019 年,签署中威电子、长海股份、
项目合伙人      陈素素    2006 年     2004 年    2006 年 12 月    2018 年
                                                                            腾龙股份、慈星股份公司 2018 年度审
                                                                      计报告;2020 年,签署中威电子、钱
                                                                      江水利、慈星股份公司 2019 年度审计
                                                                      报告;2021 年,签署钱江水利、慈星
                                                                      股份、浙海德曼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
                                                                      告
                                                                      2019 年,签署中威电子、长海股份、
                                                                      腾龙股份、慈星股份公司 2018 年度审
                                                                      计报告;2020 年,签署中威电子、钱
             陈素素     2006 年   2004 年   2006 年 12 月   2018 年   江水利、慈星股份公司 2019 年度审计
签字注册会                                                            报告;2021 年,签署钱江水利、慈星
计师                                                                  股份、浙海德曼、维康药业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2019 年度签署旺能环境、微光股份
             戚铁桥     2010 年   2008 年     2010 年       2016 年   2018 年度审计报告;2020 年度签署旺
                                                                      能环境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2019 年签署三利谱、世运电路、金徽

质量控制复                                                            酒 2018 年度审计报告;2020 年签署金
             龙琦       2012 年   2010 年     2012 年       2022 年
核人                                                                  徽酒 2019 年度审计报告;2021 年签署
                                                                      金徽酒、法本信息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
        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
        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
       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
       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1 年度有关
财务报表审计、审核的工作中坚持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
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履行审计职责。因此,同意公司聘任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并提请董事会将议案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时,
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