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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慈星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大亮已离任)2023-04-12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大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
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2022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
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六次董事会,本人参加了任期内第四届董事会召开的
全部 5 次会议。在董事会召开前我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研究决策事
项,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为参与公司重要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上,本人
认真审议各项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就其中有关事项发表事
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真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
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年度,本人恪尽职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
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在2022年4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公司《关于出售参
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在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对公司《关于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关
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聘任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委
托理财计划的议案》、《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
保、融资租赁业务担保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在2022年8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对公司《关于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4、在2022年10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公司《关于<宁波
慈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等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在2022年10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公司《关于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
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2022 年
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战略委员会工
作细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
案进行认真审核,并积极以自己专业知识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分析并提出建设性
的意见,使董事会决策更加科学性。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好披露工作,保证2022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2、2022年度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在审议董事会议案过程中,充分
发挥专业优势,对所有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公正、审慎地的
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3、在年报工作中,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
认真听取公司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汇报,并与年度审计会计师见面,就审
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年度审计会计师进行有效的沟通,督促年报工作进展,
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年度,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
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
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
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1、 报告期内,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
异议;
    2、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4、 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本人因换届选举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期满离任,在此我衷心感谢上市公司管理层及股东对本人的信任,衷心
祝愿上市公司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大亮
                                                        2023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