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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际旭创: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专项账户之核查意见2018-10-3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专项账户之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八年十月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中

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际旭创”或“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苏州旭

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旭创”)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

注销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中际电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苏

州益兴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74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6,189,068股,发行价格13.5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9,999,980.72元,

扣 除 证 券 承 销 费 和 保 荐 费 人 民 币 21,000,000.00 元 ( 含 税 ) 后 , 余 额 人 民 币

468,999,980.72元,由广发证券向公司在恒丰银行龙口支行黄城东市场分理处开

立的指定人民币账户853543030122600917划转了认股款人民币468,999,980.72元。

扣除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7,592,983.74元(含税)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51,406,996.98元(肆亿伍仟壹佰肆拾万陆仟玖佰玖拾陆元玖

角捌分),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费用可抵扣进项税额合计

人民币2,184,508.51元,余额人民币453,591,505.4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验 , 并 于 2017 年 8 月 3 日 出 具

XYZH/2017JNA2019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

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

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司制订并完善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

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

以及信息披露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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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8月公司分别与恒丰银行龙口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

工业园区科技支行、宁波银行苏州分行及财务顾问广发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专项账户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光模块研发及生产线建设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

金25,634.76万元,光模块自动化生产线改造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418.08万元,

本次交易相关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等发行费用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000.00万元,

合计使用募集资金49,052.84万元(含滚存的募集资金利息),前述专项账户内资

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结余23.61万元,为原募集资金存款时产生的

利息收入。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注销前账户余额

恒丰银行龙口支行黄城东市场分理处   853543030122600917             22.856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
                                   10551101040018805               0.7492
          园区科技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75010122001039277               0.0026

            合    计                         -                    23.6079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将前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资金按计划使用完

毕,并办理了注销专项账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结余23.61万元,为原募集资金

存款时产生的利息收入,公司已根据有关规定将上述利息款转入基本账户。上述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前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完

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6.4.8条规定,节余

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一百万元人民币或者低于单个项目或者全部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1%的,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

    同时,募集资金专户已经全部注销,公司及财务顾问广发证券及相关银行签

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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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完毕并注销专项账户之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李福善                   魏尚骅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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