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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际旭创: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29  

						                                              中际旭创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聘任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事前核查,公司本次聘任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
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
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
的要求。为了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时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普华永道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
    我们一致同意相关议案内容。


    (以下无正文)
                                             中际旭创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
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战淑萍             田 轩            陈大同                 金福海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