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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际旭创:截至2019年4月22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2019-04-24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9 年 4 月 22 日止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9)第 2148 号
                                                        (第一页,共二页)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际旭创”) 截至
2019 年 4 月 22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中际旭创股
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之后三次对于该预案的修订以及
2019 年 4 月 8 日《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所载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报告(以下简称 “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中际旭创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
告第二部分所述编制基础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
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
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
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情况报告发表结论。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
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是否已经按照其第二部分所述编制基础编制,且在所有
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中际旭创截至 2019 年 4 月 22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合理保证的鉴证工作涉及实施鉴证程序,
以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包括对由于舞
弊或错误导致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
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
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鉴证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意见。在我们的鉴证工作范围内,我们实施了解、询问、检查、重新
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工作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
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基础。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续)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9)第 2148 号

                                                            (第二页,共二页)



    我们认为,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第二部分所述编制基础编制,在所
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中际旭创截至 2019 年 4 月 22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中际旭创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普华永道中天                  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汪     超



中国上海市                    注册会计师
2019 年 4 月 22 日                             刘      毅




                                  -2-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3 日收到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4 号文《关于核准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94,771,411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截至 2019 年 3 月 22 日止,本公司完成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4,378,038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45.26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 1,555,949,999.88 元,扣除承销及
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33,365,369.04 元,净募集
资金共计人民币 1,522,584,630.84 元。上述资金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到位,业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
(2019)第 0206 号验资报告。

二、编制基础

     本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2]44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编制。

    在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时,本公司以截至
2019 年 4 月 22 日止,自筹资金已经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支付金额
为基础进行编制。




                                   -3-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本公司 2018 年 4 月 27 日《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票预案》、之后三次对于该预案的修订以及 2019 年 4 月 8 日《中际旭创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本公司计划对 4 个具体项目使用募集
资金计人民币 155,595.00 万元。自 2018 年 4 月 26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至 2019 年 4 月 22 日止期间,本公司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 38,083.48 万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拟用募集资金       截至 2019 年 4 月
                                          投入总额       22 日止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金额
1      400G 光通信模块研发生产项目            35,082.00            9,947.57
2      安徽铜陵光模块产业园建设项目           83,539.70            8,135.91
3      补充流动资金                           16,973.30                  -
4      偿还银行贷款                           20,000.00          20,000.00
       合计                                 155,595.00           38,083.48

    本公司拟以人民币 38,083.48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伟修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王晓丽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丽明

2019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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