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艾科技: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10-23
证券代码:300309 证券简称:吉艾科技 公告编号:2018-101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7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1月6日至2018年11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
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6日下
午15:00至2018年11月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
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
权,详见附件1。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
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账户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公司股
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
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权总数。
6、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31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10月31日(星期三)(如遇停牌或休市,以该日前最后一
个交易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
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
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
8、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11号中汇广场A座1101吉艾
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请参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请参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以上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3、《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请参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3.00 《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
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附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填写《参会股
东登记表》(附件 2),与前述登记文件一并送交公司,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7 日 9:00-17:00;采取信函、电
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18 年 11 月 6 日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吉艾科技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11 号中汇广场 A 座 1101
联系电话:010-83612293
联系传真:010-83612293
邮政编码:100007
4、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
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2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309;投票简称:吉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3.00 《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11 月 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6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吉艾科技集团股份
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受托人对列入会议议程的
议案按照本人(本单位)于下表所列示行使表决权,对于可能纳入会议议程的临
时提案或其他本人(本单位)未做具体提示的议案,受托人(享有、不享有)表
决权,并(可以、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 <公
1.00
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2.00
的议案》 √
3.00 《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
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委托人为自然人,签字:
委托人为单位,名称(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日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束时止;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
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 法人股东法
号码/法人股东营 定代表人姓
业执照号码 名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件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出席会议人
姓名/名称
个人股东签字/法
人股东盖章
备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18 年 11 月 6 日 17:00 之前送
达、邮寄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