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艾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10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认真审阅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后,基于独立的立场,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新疆凌辉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辉能源”)是公司产业布局的重
要组成,发展前景良好。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为凌辉
能源在银行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公司本次提供担
保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
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审核通过。
(此页无正文,为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
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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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 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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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炳辉
2019年 1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