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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艾科技: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19-04-03  

						证券代码:300309              证券简称:吉艾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9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并于2019年3月1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咨询网首次公开披露了相关公
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备忘录第8号》”)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本次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
(2018年9月18日至2019年3月18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
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本激励
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2018年9月18日至2019年3月18日)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
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本激划首
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2018年9月18日至2019年3月18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
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序号      姓名           职务       买卖股票时间   买卖方向    变更股数
                                      2019-01-14     卖出       2,000.00
  1       张琨       中层管理人员
                                     2019-01-25      卖出       7,540.00
                                     2019-01-17      买入      23,700.00
                                     2019-01-18      买入      13,300.00
                                     2019-01-22      买入      13,800.00
  2       杨柳       中层管理人员
                                     2019-01-23      卖出      16,900.00
                                     2019-01-24      卖出      33,900.00
                                     2019-03-07      买入      24,300.00
  3      吴志宇      中层管理人员    2019-02-12      买入       3,000.00
      经确认,以上人员均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核查对象,在公司发布激励计划草案
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时,其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完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
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在买卖公司
股票前,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
泄漏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
      除以上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入或者
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
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
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利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
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
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