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艾科技: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19-04-26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2018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 被保荐公司简称:吉艾科技
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冯震宇 联系电话:021-33389709
保荐代表人姓名:崔勇 联系电话:021-3338975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 0次
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是,保荐机构已督导公司建立健全了各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 项规章制度。
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
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0次。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已
于2017年度注销。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预案,本次募集资
息披露文件一致 金净额为51,607.47万元。根据非公开
发行信息披露文件,本次募集资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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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00万元增资东营和力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营和力”),由
东营和力全部用于建设塔吉克斯坦丹
加拉炼油厂项目(以下简称“丹加拉炼
厂项目”),其余7,607.47万元补充流
动资金。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支
出情况如下:1、使用募集资金7,609.47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较7,607.47
万元多0.2万元为募集资金账户利息),
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信息披露文件
一致。
2、使用募集资金对东营和力增资
44,000万元,增资完成后,该等资金用
于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该募集资金使用与信息披露文
件一致。
2017年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
毕,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丹加拉炼厂项目原计划建设期3年,
2018年全部达产。目前该项目实施落后
计划。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丹加
拉炼厂一期将于2019年6月投产。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均已事前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均已事前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均已事前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 是
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 2018年8月1日至17日,本保荐机构对
情况 吉艾科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以下
整改情况如下:
(一)公司业绩大幅波动原因分析
公司2017年报以及2018年半年报告
显示公司业绩大幅上涨。2017年吉艾科
技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
润”)为20,552.5万元,较2016年度扣
非后净利润-53,111.1万元大幅上涨。
2018年上半年14,470.09万元,较2017
年同期继续保持快速增长。
业绩大幅上涨的主要原因公司AMC
业务在2017年及2018年快速发展。2017
年以子公司新疆吉创为核心的各AMC子
公司累计持有和管理的金融类特殊资
产合计约160.57亿元,其中收购处置类
资产67.59亿元,收购重整类资产53.06
亿元,管理服务类资产39.92亿元,贡
献净利润约3.21亿元。2018年上半年公
司AMC板块由于收购处置类业务、收购
重整类业务进展顺利,为公司净利润贡
献1.69亿元。
(二)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度、投资
效益未达预期
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投项的项目进度滞后。本次非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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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的项目包括中塔石油有限责
任公司的丹加拉炼油厂项目与补充流
动资金,其中丹加拉炼油厂项目较非公
开发行预案披露的计划滞后。该项目一
期工程原计划于2016年8月底完成终
交,由于塔吉克斯坦受全球经济危机影
响,部分银行出现兑付困难,公司存放
在塔吉克斯坦当地银行的1,000万美元
项目建设款无法用于支付工程款项,曾
造成了施工方停工。同时项目所在地区
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滞后,也影
响到项目投产。
公司预计该项目2019年6月投产。
(三)控股股东对规避同业竞争的承
诺
2018年6月14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及债权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以40,574.1
万元的价格向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黄文帜先生转
让公司持有的吉艾(天津)石油工程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吉艾天津”)100%
的股权及债权,其中:吉艾天津公司的
股权转让价款为12,503.4万元,债权转
让价款为28,070.7元。公司已完成吉艾
天津股权及债权交易,吉艾天津公司于
2018年6月19日领取了新的《营业执
照》,股东已变更为黄文帜。
在转让吉艾天津之后,公司仍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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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荣兴石油工程有限公司等油服企
业,该等油服子公司在刚果等区域仍从
事测井等油服业务。
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怀
雪及一致行动人黄文帜、徐博作出如下
承诺:在作为上市公司股东与实际控制
人期间,本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
直接或间接在上市公司开展业务的区
域内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
司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关系
的生产与经营,亦不会在上述区域内投
资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营
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关系的其他
企业,直至上市公司石油工程业务在该
区域消失。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 不适用
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2018年下半年持续督导工作中关注的
问题:
(一)油服业务新增关联交易
2018年6月公司将吉艾天津股权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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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给黄文帜。股权转让之后,公
司遗留的测井业务与吉艾天津发生日
常性关联交易。
(二)油服业务相关资产减值风险
由于合营企业所在地国际政治形势发
生不利变化及客户自身经营风险,对合
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与应收账款可
收回性降度,存在减值风险。
(三)应收账款类投资项目减值风险
应收款项类投资业务核算的是在不良
资产收购环节,根据不良资产风险程度
确定实施债务或资产重组的手段,并与
债务人及相关方达成重组协议的业务。
由于该项业务形成的资产面临信用风
险,存在减值风险。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一)油服业务新增关联交易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之“十五、重大关
联交易”中对与吉艾天津发生的关联交
易进行披露。
(二)计提油服业务相关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在2018年年度报告之“七、合并财
务报表项目注释”之“11、长期股权投资”
以及“43、资产减值损失”披露计提减值
损失情况。
(三)应收账款类投资项目减值损失
公司在2018年年度报告之会计报表“附
注六之9”披露了对该类资产计提减值
损失情况。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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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8年9月21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重点是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中修订
内容以及2018年以来颁布的信息披露
备忘录、2018年度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关于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
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决
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内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 无 不适用
的建立和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 无 不适用
际控制人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 无 不适用
及使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 无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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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
资、委托理财、财
务资助、套期保值
等)
10.发行人或者其 无 不适用
聘请的中介机构
配合保荐工作的
情况
11.其他(包括经 无 无
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
理状况、核心技术
等方面的重大变
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解决措施
1.公司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是 不适用
2.公司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股 是 不适用
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锁
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及延
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3.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 是 不适用
及减持意向
4.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 是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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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5.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 不适用 不适用
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
6. 公司控股股东及全体董事、 不适用 不适用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上市后三年
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
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7. 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监 是 不适用
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披露事项的
承诺及赔偿措施
8.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 是 不适用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开发行
前持股5%以上股东等承诺主体
关于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
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9.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因原保荐代表人罗捷离职,2018年8
月本保荐机构将吉艾科技保荐代表人
冯震宇、罗捷变更为冯震宇、崔勇。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无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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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吉艾科技集团股份
公司 2018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冯震宇崔勇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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