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9 证券简称:吉艾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3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6月25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中航技广 场C栋6层604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由公司董事长姚庆先生为现场会议主持人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43人,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股东所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22,852,1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13.8640%。本次决议关联方即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坤展实业有限 公司已按要求回避表决。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4,686,960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3.914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1人,代表股份 88,165,1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9495%。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 本次会议的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表)(以下简称“中 小投资者”)共计40人,代表股份87,297,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9.8516%。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北京天达共和(上海)律师事务所陈煜律师、王柳惠律师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 案》 同意118,661,9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5892%; 反对4,190,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4108%;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3,107,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5.2001%;反对4,190,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4.79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0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同意118,651,2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5805%; 反对4,190,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4108%;弃权 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3,096,9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5.1879%;反对4,190,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4.7999%;弃权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3%。 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同意118,651,2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5805%; 反对4,190,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4108%;弃权 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3,096,9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5.1879%;反对4,190,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4.7999%;弃权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3%。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同意118,651,2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5805%; 反对4,190,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4108%;弃权 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3,096,9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5.1879%;反对4,190,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4.7999%;弃权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3%。 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同意118,651,2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5805%; 反对4,190,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4108%;弃权 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3,096,9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5.1879%;反对4,190,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4.7999%;弃权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3%。 2.05、发行数量 同意118,651,2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5805%; 反对4,190,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4108%;弃权 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3,096,9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5.1879%;反对4,190,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4.7999%;弃权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3%。 2.06、限售期 同意118,661,9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5892%; 反对4,190,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4108%;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3,107,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5.2001%;反对4,190,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4.79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7、募集资金用途 同意118,661,9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5892%; 反对4,190,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4108%;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3,107,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5.2001%;反对4,190,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4.79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8、滚存利润的安排 同意118,651,2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5805%; 反对4,200,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4195%;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3,096,9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5.1879%;反对4,200,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4.81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9、上市地点 同意118,661,9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5892%; 反对4,190,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4108%;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3,107,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5.2001%;反对4,190,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4.79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10、决议有效期 同意118,661,9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5892%; 反对4,190,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4108%;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3,107,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5.2001%;反对4,190,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4.79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同意118,661,9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5892%; 反对4,190,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4108%;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3,107,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5.2001%;反对4,190,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4.79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二〇二一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同意118,661,9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5892%; 反对4,190,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4108%;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3,107,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5.2001%;反对4,190,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4.79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与上海古 旭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同意118,661,9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5892%; 反对4,190,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4108%;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3,107,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5.2001%;反对4,190,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4.79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118,661,9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5892%; 反对4,190,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4108%;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3,107,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5.2001%;反对4,190,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4.79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 稿)的议案》 同意118,651,2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5805%; 反对4,200,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4195%;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3,096,9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5.1879%;反对4,200,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4.81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118,651,2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5805%; 反对4,190,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4108%;弃权 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3,096,9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5.1879%;反对4,190,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4.7999%;弃权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3%。 (九)、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 交易事项(修订稿)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同意118,661,9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5892%; 反对4,190,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4108%;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3,107,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5.2001%;反对4,190,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4.79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同意118,651,2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5805%; 反对4,200,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4195%;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3,096,9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5.1879%;反对4,200,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4.81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一)、审议通过《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 同意118,661,9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5892%; 反对4,190,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4108%;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3,107,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5.2001%;反对4,190,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4.79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同意118,661,9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5892%; 反对4,190,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4108%;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3,107,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5.2001%;反对4,190,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4.79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投资基金的议案》 同意118,661,9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5892%; 反对4,190,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4108%;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3,107,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5.2001%;反对4,190,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4.79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天达共和(上海)律师事务所陈煜律师、王 柳惠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以及表决程序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此作出 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天达共和(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天达共和(上 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