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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艾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1-15  

                        证券代码:300309          证券简称:吉艾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5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
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14 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
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姚庆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高管拟为公司全资孙公司银行贷款提
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姚
庆先生回避了该事项的表决。

    针对公司全资孙公司中塔石油丹加拉炼化厂就塔吉克斯坦丹加拉 120 万吨/
年炼油装置及配套工程一期项目 4000 万美元贷款事项,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坤展
实业有限公司拟与贷款人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国开
行新疆分行”或“贷款人”)签订股权质押合同,以其持有的 3045 万股公司股
票(及孳息)为上述贷款事项下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公司董事长姚庆先生拟与
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为上述贷款事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姚庆先生需回避该事项
的表决。由于上述担保属于无偿接受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
费用,是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行为,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深交所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