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艾科技: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2022〕第207号的回复2022-04-25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收到贵部《关于对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的关注函》(创
业板关注函【2022】第 207 号),现根据问题回复如下:
2022 年 4 月 18 日晚间,你公司披露的《关于诉讼、仲裁案件进展及新增情况的公
告》显示,除与你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丽丰”)
有关的三项诉讼事项进展外,你公司披露新增 71 项诉讼、仲裁事项,其中中润丽丰作
为被告的涉诉金额达 18,467.25 万元。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实以下事项并作
出进一步说明:
1.请补充披露各项诉讼的受理、立案、判决时间等,对比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第 8.6.3 条的规定,说明公司是否存在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如是,请
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各项诉讼的受理、立案、判决时间及财务的会计处理如下表所示:
原
告 受
涉案金 案件 2021 年业 业绩预告 业绩预告
序 案 / 理 立案
被告 案号 判决结果 额 进展 判决日期 绩影响金 已考虑(万 未考虑(万
号 由 申 日 日期
(万元) 情况 额(万元) 元) 元)
请 期
人
民 苏州 (2021 2022
间 中润 )苏 年4 2021
范
借 丽丰 0612 月 29 年 10
1、 振 8520.6
贷 置业 民初 日开 月 25
国
纠 有限 7451 庭审 日
纷 公司 号 理
商 苏州 (202
2021
品 中润 1)苏
褚 一审 年4
2、 房 丽丰 0505 525.86
珏 中 月 29
销 置业 民初
日
售 有限 2624
1
合 公司 号
同
纠
纷
商
品
苏州 (202
房
中润 1)苏 2021
销
沙 丽丰 0505 一审 年4
3、 售 491.76
健 置业 民初 中 月 27
合
有限 2623 日
同
公司 号
纠
纷
被告苏州中润丽
丰置业有限公司
置业有限公司于
本判决生效之日
起十日内 协助
原告任宏鹏将丽
丰时代商业广场
房 1 幢共计 34 套
屋 苏州 房屋过户至原告
(202
买 中润 任宏鹏名下,过 2021
任 1)苏 一审
卖 丽丰 户 产生的相关 年4 2022 年 4
4、 宏 0505 18.20 已判 18.20 18.20
合 置业 税、费由双方按 月7 月 15 日
鹏 民初 决
同 有限 照《苏州市商品 日
2155
纠 公司 房买卖合同》的
号
纷 约定 负担。案件
受理费 176956
元,保全费 5000
元,共计 181956
元,由 被告苏州
中润丽丰置业有
限公司置业有限
公司负担。
建 通 (202 一审判决结果:
设 州 苏州 0)苏 被告苏州中润丽
二审
工 建 中润 0505 丰置业有限公司 2021
判决
程 总 丽丰 民初 置业有限公司于 3,289.1 年3 2021 年 6
5、 已生 451.01 451.01
施 集 置业 1940 本判决生效之日 8 月 15 月4日
效,执
工 团 有限 号、 起十日内支付原 日
行中
合 有 公司 (202 告通州建总集团
同 限 1)苏 有限公司财务损
2
纠 公 05 民 失费用
纷 司 终 32686575.68 元
3604 及逾期利息(从
号、 2020 年 4 月 22 日
(202 起,按照全国银
1)苏 行间同业拆借中
0505 心公布的同期同
执 档贷款市场报价
2664 利率的标准计算
号、 至实际给付之日
(202 止)。二审判决
1)苏 结果:驳回上诉,
0505 维持原判,案件
执异 受理费 205233 元
237 号 由被告负担
(202
一审判决支付工
0)苏
程进度款 2500 万
0505
元及逾期利息,
民初
其中 1500 万元自
建 通 705
2020 年 1 月 21 日
设 州 号、
起,1000 万元自
工 建 苏州 (202
2020 年 3 月 21 日 二审
程 总 中润 1)苏 2021
起按 LPR 利率的 已判
施 集 丽丰 05 民 年3 2021 年 3
6、 1.95 倍支付利 2,500.00 决生 478.08 478.08
工 团 置业 终字 月 10 月 18 日
息,直至实际给 效,执
合 有 有限 5545 日
付之日止;2500 行中
同 限 公司 号、
万元工程款享有
纠 公 (202
工程价款优先受
纷 司 1)苏
偿权。驳回原告
0505
其余诉讼请求二
执
审驳回上诉,维
2937
持原判。
号
商
品 (202
苏州
房 1)苏
中润 2021
预 徐 0505
丽丰 一审 年 11
7、 售 静 诉前 21.40
置业 中 月1
合 芳 调
有限 日
同 5495
公司
纠 号
纷
3
苏州
中润
丽丰
商 置业
品 有限
(202
房 公司、
1)苏 2021
销 马 平阳
0505 一审 年9
8、 售 建 亚润 93.46
民初 中 月2
合 英 资产
3596 日
同 管理
号
纠 合伙
纷 企业
(有
限合
伙)
(202
1)苏
商 0505
品 诉前
苏州
房 调
中润 2021
销 史 5739
丽丰 一审 年 11
9、 售 建 号、
置业 中 月1
合 平 (202
有限 日
同 1)苏
公司
纠 0505
纷 民初
9635
号
苏州
中润
丽丰
请 苏
置业
求 州
有限
变 中 (2021
公司、
更 润 )苏 2021
新疆 原告
10 公 置 0505 年6 2022 年 1
吉创、 原告已撤诉 已撤
、 司 业 民初 月 17 月 27 日
平阳 诉
登 有 4004 日
亚润
记 限 号
资产
纠 公
管理
纷 司
合伙
企业
(有
4
限合
伙)
浙
建 江
苏州
设 有
中润 (202
工 色
丽丰 1)苏
程 建 2021
置业 0505
11 施 设 一审 年 12
有限 诉前 2616.35
、 工 工 中 月 23
公司 调
合 程 日
置业 9642
同 有
有限 号
纠 限
公司
纷 公
司
苏州
中润
上
丽丰
建 海
置业
设 一
有限 (202
工 建
公司 1)苏
程 安 2022
置业 0505
12 施 装 一审 年1
有限 诉前 1090.37
、 工 工 中 月 25
公司、 调
合 程 日
苏州 5958
同 有
中润 号
纠 限
商业
纷 公
发展
司
有限
公司
一、被告苏州中
西 润丽丰置业有限
(202
建 安 公司于本判决生
0)苏
设 宏 效之日起十日内
0505
工 汇 苏州 支付原告西安宏
民初
程 建 中润 汇建设工 程有 一审 2020
3608
13 施 设 丽丰 限公司工程款 已判 年8 2021 年 7
号、 1775.12 158.66 158.66
、 工 工 置业 17751162.55 元 决,执 月4 月 20 日
(202
合 程 有限 及利 息损失 行中 日
10 苏
同 有 公司 【计算方 式∶
0505
纠 限 以 工 程 款
民撤 2
纷 公 17751162.55 元
号
司 为基数,按照 一
年期贷款市场报
5
价利率(LPR),
自 2020 年 8 月 4
日起计算至被告
实际给付之日
止】。二、驳回
原告西安宏汇建
设工程有限公司
的其余诉讼请
求。
(2019
)苏
0505
江 民初
建 苏 7837 一审判决支付员
苏州
筑 豫 号、 工豫融公司工程
中润
工 融 (2020 款 1664953.60 元 一审
丽丰
程 建 )苏 05 及逾期利息(以 已判 2020
置业
14 施 设 民初 1664953.6 元为 决,二 年 11 2021 年 1
有限 166.5 9.55 9.55
、 工 工 终 基数,自 2019 年 审维 月9 月 27 日
公司
合 程 10745 12 月 31 日起至实 持原 日
置业
同 有 号、 际清偿之日止按 判
有限
纠 限 (202 lpr 利率计算);
公司
纷 公 1)苏 二审维持原判。
司 0505
执
1189
号
苏州 一、被告苏州中
南 中润 润丽丰置业有限
通 丽丰 (202 公司置业有限公
建 通 置业 1)苏 司于本判决生效
设 西 有限 0505 之日起十日内一
工 建 公司 诉前 次性给付原告南
程 筑 置业 1365 通通西建筑装饰 一审 2021
15 施 装 有限 号、 集团有限公司工 已判 年4 2021 年 6
321.39 140.20 140.20
、 工 饰 公司、 (202 程款 决,执 月1 月 28 日
合 集 平阳 1)苏 2,111,889.92 行中 日
同 团 亚润 0505 元、自 2014 年 6
纠 有 资产 民初 月 22 日起至 2019
纷 限 管理 2087 年 12 月 20 日止
公 合伙 号 的逾期付款违约
司 企业 金 1,085,119 元、
(有 并承担自 2019 年
6
限合 12 月 21 日起至实
伙) 际给付之日止以
工程款
2,111,889.92 元
为基数按全国银
行间同业拆借中
心公布的五年期
贷款市场报价利
率(LPR)标准计
算的逾期付款违
约金。
二、案件受理费
23,696 元,减半
收取 11,848 元,
诉讼保全费
5,000 元,合计
16,848 元,由被
告苏州中润丽丰
置业有限公司置
业有限公司负
担。被告苏州中
润丽丰置业有限
公司置业有限公
司应负担的
16,848 元直接支
付给原告南通通
西建筑装饰集团
有限公司。拒不
交纳诉讼费的,
本院将依法强制
执行。
浙 苏州
建 江 中润
设 省 丽丰
工 二 置业 (202
程 建 有限 1)苏 2021
16 施 建 公司 0505 一审 年6
108.97
、 工 设 置业 民初 中 月 28
合 集 有限 2963 日
同 团 公司、 号
纠 安 平阳
纷 装 亚润
有 资产
7
限 管理
公 合伙
司 企业
(有
限合
伙)
调解书:一、被
告苏州中润丽丰
置业有限公司置
业有限公司支付
原告康力电梯股
份有限公司电梯
设备款 1909820
元及逾期付款利
息 80000 元,合
计 1989820 元,
分 6 期支付: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前支付 331640
元;于 2022 年 1
康
苏州 月 31 日前支付
力
中润 331640 元;于
买 电 (202
丽丰 2022 年 3 月 31 日
卖 梯 1)苏 2021
置业 前支付 331640 一审
17 合 股 0505 年6 2021 年 8
有限 元;于 2022 年 5 200.09 中,已 9.11 9.11
、 同 份 民初 月4 月 17 日
公司 月 31 日前支付 调解
纠 有 3742 日
置业 331640 元;于
纷 限 号
有限 2022 年 7 月 31 日
公
公司 前支付 331640
司
元;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前支付
331620 元。
二、如被告未按
约定足额履行上
述任何一期款
项,则原告有权
就剩余全部未付
款项一并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
三、案件受理费
22134 元,减半收
取 11067 元,由
原告康力电梯股
8
份有限公司负
担。
四、原、被告双
方之间就本案再
无其他纠葛。
调解书:一、被
告欠原告工程款
100 万元,于 2021
年 10 月 31 日前
支付给原告。二、
如被告未能按上
述约定履行义
务,则还应承担
违约金 5 万元,
江
且原告有权就被
建 苏
苏州 告所有未付款项
设 豫
中润 及违约金一并向
工 融
丽丰 (202 法院申请强制执
程 建 2021
置业 1)苏 行。三、原告放 一审
18 施 设 年1 2021 年 7
有限 0505 弃其他诉讼请 106.29 中、已 6.29 6.29
、 工 工 月 25 月 19 日
公司 民初 求,双方就本案 调解
合 程 日
置业 876 号 所涉纠纷再无其
同 有
有限 他纠葛。四、案
纠 限
公司 件受理费 15716
纷 公
元,减半收取
司
7585 元,保全费
5000 元,合计
12858 元,由被告
负担,于 2021 年
10 月 31 日前直接
支付给原告,原
告预交的案件受
理费,本院不再
退还。
苏州 (202
房
中润 1)苏
屋
丽丰 0505
买 2021
任 置业 诉前
19 卖 一审 年4
宏 有限 调 290.16
、 合 中 月 15
鹏 公司 1708
同 日
置业 号、
纠
有限 (202
纷
公司 1)苏
9
0505
民初
3680
号
苏
州
(202
市
建 1)苏
吴 苏州
设 0505
城 中润
工 诉前
水 丽丰
程 调 2021
电 置业
20 施 5960 一审 年 11
设 有限 206.6
、 工 号、 中 月1
备 公司
合 (202 日
安 置业
同 1)苏
装 有限
纠 0505
有 公司
纷 民初
限
9631
公
司
商 苏州
品 中润 (202
房 丽丰 1)苏
2021
预 置业 0505
21 高 一审 年 11
售 有限 诉前 1.82
、 静 中 月1
合 公司 调
日
同 置业 5203
纠 有限 号
纷 公司
嘉
兴 (202
市 1)苏
建
南 苏州 0505
设
湖 中润 诉前
工
区 丽丰 调
程 2021
余 置业 5949
22 施 撤诉 年 11 2022 年 2
新 有限 号、 撤诉结案 146.36
、 工 结案 月1 月 10 日
镇 公司 (202
合 日
祥 置业 1)苏
同
祥 有限 0505
纠
金 公司 民初
纷
属 9732
加 号
工
10
厂
江
苏 (202
新 1)苏
建
时 苏州 0505
设
代 中润 诉前
工 2022
工 丽丰 调
程 年4 2021
程 置业 9562
23 施 月 19 年 12
科 有限 号、 448.1
、 工 日开 月 27
技 公司 (202
合 庭审 日
集 置业 2)苏
同 理
团 有限 0505
纠
有 公司 民初
纷
限 1581
公 号
司
(202
浙
1)苏
建 江
苏州 0505
设 有
中润 诉前
工 色
丽丰 调
程 建 2021
置业 9644
24 施 设 一审 年 12
有限 号、 910.6
、 工 工 中 月 28
公司 (202
合 程 日
置业 2)苏
同 有
有限 0505
纠 限
公司 民初
纷 公
1204
司
号
常
州
建
新 苏州
设
蓝 中润 (202
工 2022
天 丽丰 2)苏
程 年5 2022
汇 置业 0505
25 施 月6 年3
丰 有限 诉前 745.91
、 工 日开 月 11
钢 公司 调
合 庭审 日
结 置业 1545
同 理
构 有限 号
纠
有 公司
纷
限
公
11
司
苏州
中润
苏
丽丰
州
房 置业
金
屋 有限 2022
螳 (202
买 公司 年4 2022
螂 2)苏
26 卖 置业 月 18 年4
幕 0505 171.66
、 合 有限 日开 月1
墙 民初
同 公司、 庭审 日
有 891 号
纠 苏州 理
限
纷 中润
公
置业
司
有限
公司
1、原告孙瑞林与
被告苏州中润丽
(202 丰置业有限公司
1)苏 置业有限公司签
苏州
房 0505 订的《居艺空间
中润
屋 民初 房屋定购单》(于
丽丰
买 1357 2020 年 12 月 19 一审 2021
孙 置业
27 卖 号、 日签订)于 2021 已判 年2 2021 年 4
瑞 有限 5 5.00 5.00
、 合 (202 年 3 月 4 日解除。 决,执 月 22 月 20 日
林 公司
同 1)苏 2、被告苏州中润 行中 日
置业
纠 0505 丽丰置业有限公
有限
纷 执 司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
2367 应于本判决生效
号 之日起十日内返
还原告孙瑞林支
付的定金 5 万元。
(202 1、原告刘光超与
商 苏州 1)苏 被告苏州中润丽
品 刘 中润 0505 丰置业有限公司
房 光 丽丰 诉前 置业有限公司于
一审 2021
销 超 置业 调 163 2020 年 6 月 24 日
28 已判 年3 2021 年 6
售 、 有限 号 签订之《苏州市 20.37
、 决,执 月 12 月7日
合 钱 公司 (202 商品房买卖合
行中 日
同 红 置业 1)苏 同》于 2021 年 3
纠 艳 有限 0505 月 19 日起解除,
纷 公司 民初 被告苏州中润丽
1653 丰置业有限公司
12
号、 置业有限公司于
(202 本判决生效之日
1)苏 起十日内一次性
0505 返还原告刘光超
执 已支付的购房首
2852 付款 200000 元。
号 2、驳回原告钱红
艳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 7300
元,减半收取
3650 元,由被告
苏州中润丽丰置
业有限公司置业
有限公司负担。
被告苏州中润丽
丰置业有限公司
置业有限公司应
负担的 3650 元直
接支付给原告刘
光超。拒不交纳
诉讼费用的,本
院将依法强制执
行。
苏州
房
中润
屋
丽丰 (202
买 2021
置业 1)苏
29 卖 范 一审 年6
有限 0505 56.13
、 合 烨 中 月9
公司 民初
同 日
置业 2158
纠
有限 号
纷
公司
苏州
房
中润
屋 (202
丽丰
买 1)苏 2021
置业
30 卖 范 0505 一审 年4
有限 59.46
、 合 娴 民初 中 月 16
公司
同 2248 日
置业
纠 号
有限
纷
公司
31 承 苏 苏州 (202 调解书:1、被告 一审 2021 2021 年 7
46.55 2.76 2.76
、 揽 州 中润 1)苏 苏州中润丽丰置 中、已 年6 月7日
13
合 市 丽丰 0505 业有限公司置业 调解 月4
同 天 置业 诉前 有限公司确认结 日
纠 盛 有限 2177 欠原告苏州市天
纷 人 公司 号 盛人防工程设备
防 置业 (202 有限公司工程款
工 有限 1)苏 合计 461210 元以
程 公司 0505 及逾期付款利息
设 民初 (以 461210 元为
备 3751 基数,自 2020 年
有 号 1 月 22 日起,按
限 LPR 利率计算至
公 2021 年 10 月 15
司 日止),上述款
项被告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前一次
性支付给原告。
2、案件受理费减
半收取 4276 元,
由被告苏州中润
丽丰置业有限公
司置业有限公司
负担,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前支付
给原告。3、如被
告未按上述指定
期间履行给付金
钱义务,则原告
有权就被告所有
未付款项一并申
请强制执行。届
时,被告应当依
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事诉讼
法》第二百五十
三条之规定,加
倍支付迟延履行
期间的债务利
息。四、原被告
双方就本案所涉
纠纷一次性了
结,再无其他纠
葛。
14
调解书:一、被
告苏州中润丽丰
置业有限公司置
业有限公司支付
原告康力电梯股
份有限公司苏州
分公司电梯安装
款 846580 元及逾
期付款利息
30000 元,合计
876580 元,分 6
期支付: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前
支付 146100 元;
康 于 2022 年 1 月 31
力 (202 日前支付 146100
电 1)苏 元;于 2022 年 3
梯 苏州 0505 月 31 日前支付
股 中润 诉前 146100 元;于
承
份 丽丰 调 2022 年 5 月 31 日
揽 2021
有 置业 2535 前支付 146100 一审
32 合 年6 2021 年 8
限 有限 号 元;于 2022 年 7 88.27 中、已 3.61 3.61
、 同 月4 月 17 日
公 公司 (202 月 31 日前支付 调解
纠 日
司 置业 1)苏 146100 元;于
纷
苏 有限 0505 2022 年 9 月 30 日
州 公司 民初 前支付 146080
分 3739 元。
公 号 二、如被告未按
司 约定足额履行上
述任何一期款
项,则原告有权
就剩余全部未付
款项一并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
三、案件 12266
元,减半收取
6133 元,由原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分公
司负担。
四、原、被告双
方之间就本案再
无其他纠葛。
15
(202
1)苏
商 苏州 0505
品 中润 诉前
房 丽丰 调
2021
销 俞 置业 4775
33 一审 年7
售 林 有限 号、 45.65
、 中 月 23
合 兴 公司 (202
日
同 置业 1)苏
纠 有限 0505
纷 公司 民初
6713
号
调解书:一、就
本案所涉纠纷,
被告苏州中润丽
丰置业有限公司
置业有限公司确
认结欠原告苏州
德瑞昊热能科技
有限公司货款
206500 元及违约
苏
金 2000 元,上述
州
款项合计 208500
德 苏州
元被告分三期支
瑞 中润
买 (202 付,于 2021 年 12
昊 丽丰
卖 1)苏 月 1 日支付 80000 2021
热 置业 一审
34 合 0505 元,于 2022 年 2 年7 2021 年 8
能 有限 24.53 中、已 0.93 0.93
、 同 民初 月 1 日支付 60000 月 22 月 31 日
科 公司 调解
纠 5165 元,于 2022 年 3 日
技 置业
纷 号 月 1 日支付 68500
有 有限
元.如保修期满
限 公司
符合退款条件,
公
被告于 2022 年 3
司
月 1 日退还原告
质保金 29500 元.
二、案件受理费
5018 元,减半收
取 2509 元,保全
费 1759 元,合计
4268 元,由被告
苏州中润丽丰置
业有限公司置业
16
有限公负担,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
前支付原告 a
三、如被告苏州
中润丽丰置业有
限公司置业有限
公司未按期足额
履行上述任一期
付款义务,被告
需另行向原告承
担违约金 3000
元,届时原告有
权就被告全部未
付部分及违约金
一并申请法院强
制执行。
四、原告苏州德
瑞昊热能科技有
限公司放弃其他
诉讼请求,原被
告双方就本案再
无其他纠葛。
苏州
中润 (202
丽丰 1)苏
商 置业 0505
品 张 有限 诉前
房 少 公司 调
2021
销 英 置业 4711
35 一审 年7
售 、 有限 号、 3.18
、 中 月 30
合 袁 公司、 (202
日
同 光 苏州 1)苏
纠 荣 超卓 0505
纷 物业 民初
管理 9640
有限 号
公司
商 周 苏州 (202
品 爱 中润 1)苏 2021
36 房 斌 丽丰 0505 待开 年8
1.77
、 销 、 置业 诉前 庭 月 12
售 刘 有限 调 日
合 绍 公司 5199
17
同 辉 置业 号
纠 有限
纷 公司
被告苏州中润丽
丰置业有限公司
置业有限公司于
本判决生效之日
(202 起十日内协助原
1)苏 告王焰将苏州高
商 苏州
0505 新区丽丰时代商
品 中润
民初 业广场 1 幢 10991
房 丽丰
5951 室房屋过户至原 一审 2021
销 置业
37 王 号、 告王焰名下,过 已判 年8 2021 年 9
售 有限 0.41 0.45 0.45
、 焰 (202 户中应由买方负 决,执 月 16 月 18 日
合 公司
2)苏 担的相关税、费 行中 日
同 置业
0505 由原告王焰承
纠 有限
执 担。案件受理费
纷 公司
1169 8246 元,减半收
号 取 4123 元,由被
告苏州中润丽丰
置业有限公司置
业有限公司负
担。
商 苏州
品 中润
宿 (202
房 丽丰
平 1)苏 2021
销 置业
38 、 0505 一审 年8
售 有限 1.63
、 蒋 民初 中 月 19
合 公司
祥 5985 日
同 置业
侠 号
纠 有限
纷 公司
商 苏州
品 李 中润
(202
房 春 丽丰
1)苏 2021
销 梅 置业
39 0505 一审 年9
售 、 有限 3.75
、 民初 中 月 13
合 陆 公司
6759 日
同 燕 置业
号
纠 强 有限
纷 公司
40 商 邵 苏州 (202 被告苏州中润丽 一审 2021 2021 年 11
0.41 0.41 0.41
、 品 云 中润 1)苏 丰置业有限公司 已判 年9 月 18 日
18
房 飞 丽丰 0505 置业有限公司于 决,执 月 15
销 、 置业 民初 本判决生效之日 行中 日
售 张 有限 6964 起十日内协助原
合 晓 公司 号 告邵云飞、张晓
同 玲 置业 玲将丽丰时代商
纠 有限 业广场 1 幢 10740
纷 公司 室房屋过户至原
告邵云飞、张晓
玲名下,过户中
应由买方负担的
相关税、费由原
告承担。案件受
理费减半后收取
4134 元,由被告
苏州中润丽丰置
业有限公司置业
有限公司负担。
商 苏州
品 中润 (202
张
房 丽丰 1)苏
华 2021
销 置业 0505
41 中 待开 年 11
售 有限 诉前 26.8
、 、 庭 月1
合 公司 调
张 日
同 置业 5243
丽
纠 有限 号
纷 公司
苏 (202
州 1)苏
建
柯 苏州 0505
设
利 中润 诉前
工
达 丽丰 调
程 2021
装 置业 5947
42 设 一审 年 11
饰 有限 号、 38
、 计 中 月2
股 公司 (202
合 日
份 置业 1)苏
同
有 有限 0505
纠
限 公司 民初
纷
公 9721
司 号
商 周 苏州 (202 2022 2021
43 品 公 中润 1)苏 年4 年 11
54.61
、 房 道 丽丰 0505 月 26 月1
销 、 置业 诉前 日开 日
19
售 贾 有限 调 庭审
合 永 公司 3529 理
同 花 置业 号、
纠 有限 (202
纷 公司 1)苏
0505
民初
9614
号
(202
1)苏
商 苏州 0505
品 中润 诉前
房 丽丰 调
2021
预 夏 置业 5739
44 一审 年 11
售 全 有限 号、 31
、 中 月1
合 委 公司 (202
日
同 置业 1)苏
纠 有限 0505
纷 公司 民初
9678
号
(202
1)苏
商 苏州
0505
品 中润
诉前
房 丽丰
调 2021
销 奚 置业
45 5197 一审 年 11
售 小 有限 1.11
、 号、 中 月1
合 双 公司
(202 日
同 置业
2)苏
纠 有限
0505
纷 公司
民初
683 号
商 苏州 (202
品 中润 1)苏
陈
房 丽丰 0505
敏 2021
预 置业 诉前
46 、 一审 年 11
售 有限 调 2.08
、 卢 中 月1
合 公司 5198
开 日
同 置业 号、
英
纠 有限 (202
纷 公司 2)苏
20
0505
民初
681 号
商 苏州
品 中润 (202
房 丽丰 1)苏
2021
销 常 置业 0505
47 一审 年 11
售 金 有限 诉前 42.23
、 中 月1
合 菊 公司 调
日
同 置业 5201
纠 有限 号
纷 公司
(202
1)苏
商 苏州
0505
品 中润
诉前
房 丽丰
调 2021
销 朱 置业
48 5206 一审 年 11
售 梦 有限 1.66
、 号、 中 月1
合 蕾 公司
(202 日
同 置业
1)苏
纠 有限
0505
纷 公司
民初
9632
(202
1)苏
商 苏州 0505
品 赵 中润 诉前
房 丽 丽丰 调
2021
销 平 置业 5335
49 一审 年 11
售 、 有限 号、 0.84
、 中 月1
合 蔡 公司 (202
日
同 杰 置业 1)苏
纠 辉 有限 0505
纷 公司 民初
9714
号
商 唐 苏州 (202
品 日 中润 1)苏 2021
50 房 新 丽丰 0505 一审 年 11
2.2
、 预 、 置业 诉前 中 月1
售 王 有限 调 日
合 银 公司 5359
21
同 凤 置业 号、
纠 有限 (202
纷 公司 1)苏
0505
民初
9693
号
苏州
中润
(202
丽丰
1)苏
商 置业
0505
品 耿 有限
诉前
房 兴 公司
调 2021
预 勤 置业
51 5523 一审 年 11
售 、 有限 3.57
、 号、 中 月1
合 李 公司、
(202 日
同 素 苏州
2)苏
纠 娟 超卓
0505
纷 物业
民初
管理
801 号
有限
公司
苏州
中润 (202
丽丰 1)苏
商 置业 0505
品 有限 诉前
金 2022
房 公司 调
卫 年4 2021
预 置业 5738
52 清 月 22 年 11
售 有限 号、 3.27
、 、 日开 月1
合 公司、 (202
陈 庭审 日
同 上海 1)苏
翰 理
纠 吉令 0505
纷 企业 民初
管理 9703
有限 号
公司
商 薛 苏州 (202
品 桂 中润 1)苏 2021
53 房 金 丽丰 0505 一审 年 11
2.1
、 销 、 置业 诉前 中 月1
售 朱 有限 调 日
合 全 公司 5746
22
同 林 置业 号、
纠 有限 (202
纷 公司 1)苏
0505
民初
9662
苏 (202
建 州 1)苏
苏州
设 云 0505
中润
工 帆 诉前
丽丰
程 建 调 2021
置业
54 施 筑 6034 一审 年 11
有限 6.86
、 工 安 号、 中 月1
公司
合 装 (202 日
置业
同 有 2)苏
有限
纠 限 0505
公司
纷 公 民初
司 492 号
苏州
中润
(202
丽丰
1)苏
商 置业
0505
品 有限
诉前
房 公司
调 2021
销 置业
55 陆 6155 一审 年 11
售 有限 11.88
、 庆 号、 中 月1
合 公司、
(202 日
同 苏州
2)苏
纠 超卓
0505
纷 物业
民初
管理
931 号
有限
公司
苏州
商
中润
品 (202
丽丰 2022
房 2)苏
置业 年4 2022
销 冯 0505
56 有限 月 24 年3
售 心 诉前 3.02
、 公司 日开 月 24
合 怡 调
置业 庭审 日
同 2381
有限 理
纠 号
公司、
纷
上海
23
吉令
企业
管理
有限
公司
(202
1)苏
商 苏州 0505
品 吴 中润 诉前
房 国 丽丰 调
2021
销 生 置业 3812
57 一审 年 11
售 、 有限 号、 45.09
、 中 月4
合 邓 公司 (202
日
同 显 置业 1)苏
纠 芳 有限 0505
纷 公司 民初
9612
号
(202
1)苏
商 苏州 0505
品 中润 诉前
郜
房 丽丰 调
丽 2021
销 置业 5222
58 华 一审 年 11
售 有限 号、 1.53
、 、 中 月1
合 公司 (202
赵 日
同 置业 1)苏
伟
纠 有限 0505
纷 公司 民初
9623
号
苏
州
苏州
市
中润 (202
买 奥
丽丰 1)苏
卖 利 2021
置业 0505
59 合 莱 待开 年 11
有限 诉前 4
、 同 流 庭 月 12
公司 调
纠 体 日
置业 8548
纷 动
有限 号
力
公司
机
械
24
有
限
公
司
苏州
中润
商 丽丰
品 置业
房 有限
(202
合 公司
1)苏 2021
同 曾 置业
60 0505 一审 年 11
销 春 有限 2.47
、 民初 中 月 30
售 辉 公司、
8682 日
合 苏州
号
同 超卓
纠 物业
纷 管理
有限
公司
商 苏州
品 中润 (202
房 丽丰 1)苏
2021
销 吴 置业 0505
61 待开 年 12
售 耀 有限 诉前 20.7
、 庭 月 15
合 玲 公司 调
日
同 置业 8818
纠 有限 号
纷 公司
商 苏州
品 中润 (202
房 丽丰 1)苏
2021
销 周 置业 0505
62 待开 年 12
售 立 有限 诉前 3.85
、 庭 月 15
合 青 公司 调
日
同 置业 8813
纠 有限 号
纷 公司
商 郭 苏州 (202
品 秋 中润 1)苏 2021
63 房 菊 丽丰 0505 待开 年 12
3.97
、 销 、 置业 诉前 庭 月 15
售 肖 有限 调 日
合 纪 公司 8573
25
同 省 置业 号
纠 有限
纷 公司、
上海
吉令
企业
管理
有限
公司、
苏州
金算
子地
产综
合服
务有
限公
司
商 苏州
品 周 中润
(202
房 华 丽丰
1)苏 2022
销 良 置业
64 05005 一审 年1
售 、 有限 2.18
、 民初 中 月6
合 金 公司
9644 日
同 敏 置业
号
纠 芳 有限
纷 公司
中
建 盛
苏州
设 弘
中润 (202
工 宇
丽丰 1)苏
程 建 2022
置业 0505
65 设 设 待开 年1
有限 诉前 84.04
、 计 科 庭 月 20
公司 调
合 技 日
置业 5577
同 有
有限 号
纠 限
公司
纷 公
司
商 高 苏州 (202
2022
品 瞻 中润 2)苏
66 一审 年1
房 、 丽丰 0505 2.95
、 中 月 18
销 葛 置业 民初
日
售 静 有限 743 号
26
合 公司
同 置业
纠 有限
纷 公司
苏州
中润
丽丰
商 置业
品 赵 有限
(202 2022
房 丽 公司
2)苏 年4 2022
销 平 置业
67 0505 月 22 年2
售 、 有限 1.4
、 民初 日开 月 25
合 蔡 公司、
1353 庭审 日
同 杰 上海
号 理
纠 辉 吉令
纷 企业
管理
有限
公司
商 苏州
品 王 中润
(202
房 建 丽丰
2)苏 2022
销 伟 置业
68 0505 一审 年3
售 、 有限 1.17
、 民初 中 月 16
合 崔 公司
1351 日
同 小 置业
号
纠 霞 有限
纷 公司
商 苏州
品 中润 (202
陈 2022
房 丽丰 2)苏
凯 年5 2022
销 置业 0505
69 、 月 19 年3
售 有限 诉前 1.39
、 常 日开 月 24
合 公司 调
方 庭审 日
同 置业 2087
园 理
纠 有限 号
纷 公司
建 西安 (202 2022
设 宏汇 2)年 年5 2022
姚
70 工 建设 0505 月 24 年3
文 38
、 程 工程 诉前 日开 月 23
辉
分 有限 调 庭审 日
包 公司、 2021 理
27
合 苏州 号
同 中润
纠 丽丰
纷 置业
有限
公司
置业
有限
公司
苏州
中润
丽丰
置业
有限
公司
置业
有限
公司、
江
平阳
苏
亚润
协
资产 (202
服 诚
管理 2)苏
务 工 2022
合伙 0505
71 合 程 待开 年3
企业 诉前 276.16
、 同 咨 庭 月 28
(有 调
纠 询 日
限合 2540
纷 有
伙)、 号
限
秦巴
公
秀润
司
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吉艾
科技
集团
股份
公司
承 苏 苏州 (202 一、被告苏州中
一审 2021
揽 州 中润 1)苏 润丽丰置业有限
72 已判 年6 2021 年 11
合 工 丽丰 0505 公司置业有限公 87.27 6.70 6.70
、 决,执 月3 月8日
同 业 置业 民初 司应于本判决生
行中 日
纠 园 有限 3638 效之日起十日内
28
纷 区 公司 号 支付原告苏州工
融 置业 业园区融安消防
安 有限 科技有限公司工
消 公司 程款 655305.26
防 元及逾期付款违
科 约金(其中以
技 462194.59 元为
有 基数,自 2021 年
限 1 月 21 日起按照
公 每日 0.02%的标
司 准计算至实际支
付之日止;以
193110.67 元为
基数,自 2021 年
10 月 10 日起按照
每日 0.02%的标
准计算至实际支
付之日止)。二、
被告苏州中润丽
丰置业有限公司
置业有限公司应
于本判决生效之
日起十日内返还
原告苏州工业园
区融安消防科技
有限公司履约保
证金 200000 元,
并支付逾期利息
(以 200000 元为
基数,自 2021 年
1 月 1 日其按照全
国银行间同业拆
借中心公布的贷
款市场报价利率
计算至实际支付
之日止)。如果
未按本判决指定
的期间履行给付
金钱义务,应当
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事诉讼
法》第二百五十
三条规定,加倍
29
支付迟延履行期
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12520 元,财产保
全费 4920 元,合
计 17440 元,由
被告负担。
(202
1)苏
商 苏州 0505
品 中润 诉前
房 丽丰 调
2021
销 俞 置业 4775
73 一审 年7
售 林 有限 号、 45.65
、 中 月 23
合 兴 公司 (202
日
同 置业 1)苏
纠 有限 0505
纷 公司 民初
6713
号
苏
苏州
州
中润
买 开 (202
丽丰
卖 关 1)苏 2021
置业
74 合 二 0505 一审 年 11
有限 53.2
、 同 厂 民初 中 月 17
公司
纠 有 7455 日
置业
纷 限 号
有限
公
公司
司
(202
1)苏
商 苏州 0505
品 李 中润 诉前
房 生 丽丰 调
2021
销 军 置业 5443
75 一审 年 11
售 、 有限 号、 1.44
、 中 月1
合 潘 公司 (202
日
同 贵 置业 1)苏
纠 华 有限 0505
纷 公司 民初
9622
号
30
合
1,290.95 938.64 352.31
计
如上表所示,公司确实存在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主要原因为:
(1)上述诉讼主要系抵债资产苏州丽丰公司的工程款及小业主商品房买卖相关的
诉讼,案件数量较多,进度不一,因诉讼、疫情等多因素综合影响,案场关停,法院文
书派送及接收时效较差。
(2)公司自 2021 年下旬开始,为顺应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和推动公司向轻服务运行
模式转型,进一步提高公司竞争力,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了优化,以防范风险为着眼点,
强化健全风险控制管理体系,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增加了风控人员专门
负责公司债权债务相关的法律事务,新增部门人员为不良资产领域的专业律师,专业业
务能力强,但是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要求不了解,加之新增人员较多,部门人
员之间沟通协调尚未顺畅尚需磨合,故出现了个别诉讼、仲裁案件达到披露标准而未及
时通报的情况。鉴于此,公司在发现问题的第一时间,及时组织相关人员针对信息披露
事项进行培训,强调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并计入相关人员当期的绩效考核。为避免类似
情况再次发生,提高公司内部信息传递的有效性,公司在线上系统设置专门流程,由风
控部门的业务人员发起,将所有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通过流程进行实时共享,并提醒
财务部和董秘办相关责任人员及时处理。公司对上述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的情形给投资
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借助高科技手段,进一步强化信披事
项管理,加大相关人员培训力度,更加严格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
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感谢投资者一直以来的关注和支持。
2.请结合各项诉讼的进展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及时、充分计提预计负债,如否,请说
明原因、合理性。
【回复】:
公司存在未及时充分计提预计负债的情况,对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业绩影响为-857
万元,占 2021 年半年度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为 2.23%,对 2021 年前三季度报告的业绩影
响为-1039 万元,占 2021 年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为 1.72%。
未及时充分计提的具体原因为上述诉讼主要系抵债资产苏州丽丰公司的工程款及
小业主商品房买卖相关的诉讼,案件数量较多,进度不一,判决时间主要分布在 2021
年下半年。公司年中披露的定期报告未充分及时计提预计负债,主要系苏州中润丽丰公
31
司下半年因诉讼、疫情等多因素综合影响,案场关停,法院文书派送及接收时效较差,
加之项目业务人员对信息披露规则及要求不了解,未及时反馈财务及董秘办等部门,信
息滞后导致。公司已经在发现问题的第一时间采取纠正措施,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培训,
并计入相关人员当期的绩效考核。为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公司通过在线系统,提高
公司内部信息传递的有效性。截止业绩预告披露时点,我司已考虑大部分案件对当期业
绩的影响,后续根据陆续收到的诉讼判决书及调解书等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3. 3.2022 年 1 月 26 日,公司披露的业绩预告显示预计 2021 年根据法院裁定预提
法定赔付义务 1.42 亿元。请结合前述情况说明你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是否已充分考
虑所有诉讼对 2021 年度损益、净资产的影响,业绩预告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是否需要修正。
【回复】:
业绩预告披露的法定赔付义务主要系吴瑞林案件的影响,因金额巨大,因连带责任
承担赔付义务属于非经常性损益,故单独披露。前述已判决案件判决书或调解协议涉及
的影响主要系延期支付工程款利息等,主要列报在财务费用。截止业绩预告披露时点,
我司已考虑大部分案件对当期业绩的影响,后续根据陆续收到的诉讼判决书及调解书等
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目前公司经审定的 2021 年度净利润及净资产均在业绩预告的
披露区间内,不需要修正。
4.请全面核实你公司及子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如
是,请补充说明相关事项的具体情况及进展。
【回复】:
除在第 1 题回复中所列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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