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艾科技: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彭学军)2022-04-28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彭学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
在董事会完成换届后的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
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一方面,本人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
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本人发挥
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审计工作及内控、薪酬激
励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就本人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
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能够投入足
够的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
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与公
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
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是否连续两次未
本报告期应参 出席董事会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次 出席股东大会次
亲自参加董事会
加董事会次数 次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会议
11 11 0 0 否 4
本人认为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
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
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2021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
定,本着独立、客观的立场,本人在 2021 年度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在参加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针
对以下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独立意见
(二)、在参加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针
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对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关于 2020 年度暂不实施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资产核销及部分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20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及
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6、对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审计机构
的独立意见
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三)、在参加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针
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关联方拟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
立意见
(四)、在参加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针
对如下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暨关联交易等事项的事前
认可及独立意见
2、关于与具体特定发行对象、战略投资者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5、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的事前认可及独
立意见
6、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
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7、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五)、在参加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针
对如下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调整后的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暨关联交易等
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2、关于与具体特定发行对象、战略投资者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5、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的事前认可及独
立意见
6、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六)、在参加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针
对如下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转让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七)、在参加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针
对如下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投资基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八)、在参加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针
对如下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九)、在参加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上针对如下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十)、在参加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上针对如下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高管拟为公司全资孙公司银行贷款提供关联担保的
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十一)、在参加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上针对如下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股东豁免公司部分债务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
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行相应职责,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
报告、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
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认真审阅,掌握2021年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
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对2021年审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
有效地监督,维护了审计工作的独立性,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相关规则制度,参与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断完善公司薪酬体系, 对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绩效进行审查和监督,对相关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
促进提高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
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审
核被提名高管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积极推动了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和核心
团队的建设。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参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
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等事项进行审核和监督,关注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充分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不断提升公司的综合治
理能力。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通过实地现场考
察、电话、面谈等方式,听取公司管理人员对公司的内部管理和控制、董事会决
议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日常情况的介绍和汇报,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关注传媒、网络等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督
促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定期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动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以及财务管理、
关联交易和对外投资等相关事项,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公司治理情况,并
在董事会上充分发表了独立意见。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相关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
核查。
3、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增强对
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
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
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
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
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报告期内,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三)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1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感谢公司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为保证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时所给予的积极配合。 2022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
照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
特此报告!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彭学军
2022 年 4 月 27 日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
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彭学军: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