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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吉艾: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9-28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
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认真审阅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后,
基于独立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出售公司下属海外全资子公司资产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下属海外全资子公司“中塔石油丹加拉炼化厂”有
限责任公司拟与“SITORA”科技综合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SITORA”)签
署资产买卖合同,拟将其拥有的位于塔吉克斯坦丹加拉开发区内的所有厂房、设
备、机械及厂内低值易耗品以及其名下位于杜尚别的两栋别墅出售给SITORA。公
司聘请了资产评估机构正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2年8月31日为评估基
准日对拟售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转让价格以该评估总价
为基础,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符合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该交易价格公允。本次交易有
利于加快公司回笼资金,增加现金流,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符合公司稳健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资产出售
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

                                              彭学军




                                               2022 年 9 月 28 日
    (此页无正文,为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

                                             段毓




                                               2022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