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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吉艾: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2-05  

                        证券代码:300309             证券简称:*ST 吉艾       公告编号:2022-086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
体董事,并获得全体董事的同意和认可。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公司非独立董事郭明杰先生及独立董事彭学军先生、段毓女士通过通讯表决
方式与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鹏辉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审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让项目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经董事会认真审议,为尽快处置公司资产,加快回笼资金,增加现金流,改
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下属子公司平阳荣仁资产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吉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以 6700 万元的价格向蒋振
发(以下简称“受让方”或者“乙方”)转让公司项目子公司海南吉众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吉众”或“目标公司”)的 100%股权,此次交易完
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海南吉众的股权。本次股权交易价格以 2022 年 8 月 31 日作为
股权交易基准日(下称“基准日”),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中审亚太审字(2022)007534 号审计报告》和格律(上海)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格律沪评报字(2022)第 087 号资产评估报告》并由双方
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出售股权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柘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拟作为有
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香生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生”)发
起设立合伙企业——听桥企业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
体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听桥”)。合伙企业总认缴规模人民币 100
万元,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人民币 99 万元,占合伙企业总认
缴出资额的 99%,香生作为普通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人民币 1 万元,占合伙企
业总认缴出资额的 1%。合伙企业主要从事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
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
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财务咨询。

    本次参与设立听桥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完善公司业务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
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