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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吉艾: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2-13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
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认真审阅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后,
基于独立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权交易价格,系参照新疆凌辉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凌辉能源”)账面净资产为负及其经营状况,经各方协商确定,交易公
平合理,定价公允。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集中资源发
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
事项。

    二、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财务资助系公司转让原控股子公司股权完成后,导致公
司被动形成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其实质为凌辉能源作
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公司为支持其经营发展提供借款的延续。我们就本次财
务资助事项的必要性、价格的公允性、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以及存在的风险性
进行了认真地研究和论证,交易各方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进行了后续安排,本次
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

                                              彭学军




                                                   2022年12月12日
    (此页无正文,为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
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

                                              段毓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