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吉艾: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2023-01-17
证券代码:300309 证券简称:*ST 吉艾 公告编号:2023-009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
于对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3〕25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内容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经查,2021 年 3 月 4 日至 2022 年 3 月 2 日,连续 12 个月内你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发生或知悉 62 起诉讼事项,涉案金额约 17 亿元,你公司未及时披露相关
情况。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
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当吸取教训,加强证券市场法律
法规学习,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杜绝再次发生此类违法违规行为。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收到上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公司将责令并督促相关责任人以此为鉴,
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积极整改,充分吸取教训,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进一步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公司将加强
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管理,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杜绝上
述事项再次发生,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
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