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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吉艾: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彭学军)2023-03-29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彭学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

在公司 2022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

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一方面,本人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

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本人发挥专业

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审计工作及内控、薪酬激励等

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就本人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能够投入足

够的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

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与公

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

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是否连续两次未
本报告期应参 出席董事会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次                出席股东大会次
                                                亲自参加董事会
加董事会次数     次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会议
     19          19         0           0             否             5


    本人认为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
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

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2022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

本着独立、客观的立场,本人在 2022 年度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在参加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上针对以下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变更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变更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在参加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上针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对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关于 2021 年度暂不实施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3、关于资产核销及部分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及

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5、对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审计机构

的独立意见

    6、关于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独

立意见

    (三)在参加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上针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四)在参加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上针对如下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五)在参加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针对如下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债务提供关联担保的事前认可意

见

     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债务提供关联担保的独立董事意

见

     (六)在参加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上针对如下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在参加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针对如下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转让项目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八)在参加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针对如下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九)在参加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针对如下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出售公司下属海外全资子公司资产的独立意见

     (十)在参加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针对如下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十一)在参加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上针对如下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二)在参加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上针对如下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补充审议调解协议的独立意见

   (十三)在参加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上针对如下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转让项目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独立意见

   (十四)在参加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上

针对如下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2、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十五)在参加公司于2022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上针对如下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受赠现金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受赠现金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十六)在参加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上针对如下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
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本公司的《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

议、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对会议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

提出异议的事项。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行相应职责,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

报告、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

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认真审阅,掌握2022年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

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对2022年审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

有效地监督,维护了审计工作的独立性,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相关规则制度,参与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断完善公司薪酬体系, 对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绩效进行审查和监督,对相关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

促进提高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审核被提名高管候选人的任职资

格和条件,积极推动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通过电话、微信、

面谈、现场考察等多种方式,听取公司管理人员对公司的内部管理和控制、董事

会决议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日常情况的介绍和汇报,参加与年审审计机构

的沟通会,了解公司审计情况。并通过电话和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

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等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定期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动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以及财务管理、

关联交易和对外投资等相关事项,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公司治理情况,并

在董事会上充分发表了独立意见。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相关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

核查。

    3、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增强对

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

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

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

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

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无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2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感谢公司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为保证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时所给予的积极配合。

    在接下来的履职期内,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相关
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

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
    特此报告!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彭学军

                                                      2023 年 3 月 28 日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
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彭学军: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3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