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吉艾: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段毓)2023-03-29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段毓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

在公司 2022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

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一方面,本人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

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本人发挥专业

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审计工作及内控、薪酬激励等

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现就本人 2022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

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

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为公司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是否连续两次未
本报告期应参 出席董事会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次                出席股东大会次
                                                亲自参加董事会
加董事会次数     次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会议
     16          16         0           0             否             2
     本人认为 2022 年度任职期间出席的上述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

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利益。本人对任职期间出席的上述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

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

本着独立、客观的立场,本人在 2022 年度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在参加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上针对如下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二)在参加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针对如下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债务提供关联担保的事前认可意

见

     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债务提供关联担保的独立董事意

见

     (三)在参加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上针对如下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在参加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针对如下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转让项目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五)在参加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针对如下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六)在参加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针对如下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出售公司下属海外全资子公司资产的独立意见

   (七)在参加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针对如下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八)在参加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针对如下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在参加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针对如下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补充审议调解协议的独立意见

   (十)在参加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针对如下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转让项目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独立意见

   (十一)在参加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上

针对如下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2、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十二)在参加公司于2022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上针对如下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受赠现金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受赠现金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十三)在参加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上针对如下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

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本公司的《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会议、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对会议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履行相应职责,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

审计报告、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认真审阅,掌握2022年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

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对2022年审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

了有效地监督,维护了审计工作的独立性,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公司相关规则制度,参与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断完善公司薪酬体系, 对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绩效进行审查和监督,对相关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

建议,促进提高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审核被提名高管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

条件,积极推动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通过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

务状况;参加与年审审计机构的沟通会,了解公司审计情况,认真听取管理层对

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的汇报;通过电话、微信、现场考察等方式,与公司其

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

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

建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

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二)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

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

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

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

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无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2年度,本人忠实的履行自己的职责,增强自身专业知识的学习,丰富实

践经验,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在接下来的履职期内,本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继

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

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建议,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段毓

                                                      2023 年 3 月 28 日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
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段毓: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3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