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通世纪:关于董事离任的公告2018-12-07
证券代码:300310 证券简称:宜通世纪 公告编码:2018-143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近日,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
司董事胡伟先生的书面离任申请,胡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董事职务。离任后,胡伟先生仍然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天河鸿城电子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胡伟先生离任后,公司董事会现有董事 8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胡伟先生
的离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根据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胡伟先生的离任申请自递交公司董事会
之日起生效,公司后续将按照法定程序及时完成董事补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92,108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0.09%;此外,樟树市物联天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52,459,01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94%,而胡伟先生对樟树市物联天诚投资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的出资比例为 54.08%。胡伟先生原定任期为 2016 年 8 月 29
日至 2019 年 8 月 29 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17 年修订),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
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3、《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胡伟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管理。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胡伟先生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胡伟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期间兢兢业业、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公司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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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对胡伟先生任职期间的工作成果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