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通世纪: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2019-01-17
证券代码:300310 证券简称:宜通世纪 公告编码:2019-007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
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金额:476,000 元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本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
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倍
泰健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泰健康”)于近日收到深圳市南山
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应诉通知书》(2018)粤 0305 民初 22572 号等材料。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披露相关规定,现将
涉及的诉讼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起诉时间:2018 年 11 月 13 日
受理时间:2019 年 1 月 15 日
受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受理机构所在地:深圳市南山区玉泉路 26 号
二、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事项当事人
原告:吴金良
证券代码:300310 证券简称:宜通世纪 公告编码:2019-007
被告:深圳市倍泰健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
(二)诉讼起因
根据原告吴金良出具的《民事起诉状》所述:2018 年 5 月 3 日,原告与被
告签订《借款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借款 400,000 元,借款期限四个月,自被
告收到借款之日起算;利息为月利率 2%,按月支付。原告指定付款人为马汉猛,
被告指定收款人为借款时被告法定代表人方炎林。
2018 年 5 月 5 日,原告指定付款人马汉猛向被告指定收款人方炎林成功转
账 400,000 元。借款期限已于 2018 年 9 月 6 日届满,被告至今未按合同约定向
原告偿还借款、支付利息。
为维护自身权益,原告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诉讼事项请求
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400,000 元及利息 48,000 元(利息自 2018
年 5 月 5 日起计至被告付清借款之日止,按月利率 2%计算,暂计至 2018 年 11
月 6 日,逾期利息 48,000 元),共计 448,000 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律师费 28,000 元及诉讼费(包括受理费、保全费等
相关费用)。
三、公司涉及的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概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它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因本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
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
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300310 证券简称:宜通世纪 公告编码:2019-007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应诉通知书》(2018)粤 0305 民初 22572 号
特此公告。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