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宜通世纪: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9-07  

						证券代码:300310                 证券简称:宜通世纪          公告编号:2020-048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为
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参加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通过。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9 月 7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9 月 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0 年 9 月 7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0 年 9 月 7 日 9:15-15:00。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总部(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 16 号信息港 A 栋
12 楼)1 号会议室。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钟飞鹏先生。
证券代码:300310              证券简称:宜通世纪            公告编号:2020-048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2020 年 8 月 22 日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披露《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股份总数 881,658,531 股,本次会议无表决权的股份
数量合计为 35,715,559 股,因此本次会议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845,942,972
股。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合计 145,118,2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7.1546%。其中:出席现场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5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合计 145,118,203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总股份的 17.154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合计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
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独立董事罗乐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股东大会审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方式投票或网络投票
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5,118,20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44,315 股,占该等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
权 0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4,274,88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89%;
反对 843,31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11%;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000 股,占该等股东有
证券代码:300310              证券简称:宜通世纪            公告编号:2020-048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84%;反对 843,315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16%;弃权 0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5,118,20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44,315 股,占该等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
权 0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5,118,20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44,315 股,占该等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
权 0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4,274,88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89%;
反对 843,31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11%;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000 股,占该等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84%;反对 843,315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16%;弃权 0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5,118,20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证券代码:300310             证券简称:宜通世纪           公告编号:2020-048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44,315 股,占该等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
权 0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5,118,20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44,315 股,占该等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
权 0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5,118,20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44,315 股,占该等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
权 0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5,118,20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44,315 股,占该等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
权 0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证券代码:300310              证券简称:宜通世纪              公告编号:2020-04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叶坚鑫、李丹虹

     3、结论性意见: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
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
所关于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