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趣科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14-03-19
证券代码:300315 证券简称:掌趣科技 公告编号:2014-036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方式:现场表决
(3) 会议召开时间: 2014年3月19日(星期三)上午10:30
(4)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大厦9层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文彬先生
(6) 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14年3月4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www.cnifo.com.cn)刊登公告(公告编号:2014-029)
(7)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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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为 311,256,15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4.15%。
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现场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欢瑞世纪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1,256,15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和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张弘律师、车千里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
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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