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趣科技: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李晓龙)2014-04-25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3 年度述职报告
(李晓龙)
作为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3 年度工作中,尽职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了报告期内公
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
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就本人 201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作为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3 年公司共
计召开 17 次董事会和 9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17 次,没有委托
出席或缺席的情况;亲自出席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
公司 2013 年临时股东大会,已提前以书面方式向会议召集人请假。
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
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
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也积极地给出合理化
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13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
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
形。
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 2013 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
和查验,对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后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发表了独立意见。
1、 2013 年 2 月 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公司超募
资金使用及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
2、 2013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 2012 年度关联交易
事项、公司 201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 2012 年度绩效分配预案、公司聘请 2013 年审计机构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
3、 2013 年 6 月 2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关于提请
聘任邓攀先生担任高级副总经理、聘任张沛先生担任副总经理和聘任黄迎春女士
担任财务负责人发表独立意见;
4、 2013 年 8 月 2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对 2013 年
上半年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 201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
5、 2013 年 9 月 1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关于董事
会换届选举暨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提名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6、 2013 年 10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公司聘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
7、 2013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公司聘任胡
斌先生担任公司高级副总经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8、 2013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公司变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地点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9、 2013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公司聘任何
佳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 2013 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两会
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相关规定,积极组织研究公司董事与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
准并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审核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的履职情
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监督公司薪酬制度和激励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人担任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
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
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审查并提出建议,
积极推动了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
本人担任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第二届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利用
自身的专业优势,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参
与公司战略等事项的讨论和方案的制订,及时就市场环境、行业信息等重要事项
与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沟通,为公司战略发展的科学决策起到了
积极作用。
四、 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 2013 年
度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了主动查询,获
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及时并充分地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及可能产
生的经营风险,并表达了相关意见。
2、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
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3、 本人不断加强自身学习,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
注重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
的认识和理解,通过学习提高保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
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同时,积极参加上级监管部门及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
的相关培训,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
作。
五、 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
2013 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生如下情况:
1、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 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 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13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本人认为,2013 年度公司对
于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2014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
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更好地维护
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晓龙
2014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