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趣科技: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2014-06-23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作为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北京玩蟹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上游信息
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70%股权之收购价款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
本次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独立董事:张英海、李晓龙、楼珊珊
2014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