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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掌趣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4-08-05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
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北京融智德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创享时代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
伙)共同发起设立深圳前海掌趣创享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确系
出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按照平等、市场经济原则开展。本次关联交易行
为符合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
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之事
项无异议。

    二、关于聘任李好胜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聘任李好胜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聘任程序合法
有效。经审阅李好胜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7 条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以及《公司
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李好胜先生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
业或者行业知识,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规范运
作指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李好胜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张英海、李晓龙、楼珊珊

                                                 2014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