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趣科技: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2014-08-23
证券代码:300315 证券简称:掌趣科技 公告编号:2014-101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21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4 年 1 月 20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
次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2、公司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资料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并根据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对《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证监会对公司报送的草案及修订部
分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3、2014 年 3 月 6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
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4、2014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
议案。
5、2014 年 3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终止部分激励对象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确定股权激励
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获授
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公司激励对象人数相应调整为 137 人,
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相应调整为 1,100 万份,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 2014 年 3 月 24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
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4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137 人调整为 122 人,股票期权的数量由 1,100
万份调整为 1,043.5 万份,应予以注销该 15 人已获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56.5
万份。鉴于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3 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并于 2014 年 5 月 23 日实施完毕上述利润分配方
案,公司需要对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具体为:股票期权的数量
由 1,043.5 万份调整为 1,669.6 万份,行权价格由 36.23 元/股调整为 22.61 元/股。
独立董事对公司调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14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股权激
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及公司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同时,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实。
二、 对激励对象进行调整的情况说明
鉴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智竞诚、耿明宇、白晓柏、王雪、
易丽君、吴雪蕾、孙亚威、蔡奇桐、王建军、艾林、周向东、张硕、曹超、崔
嵬、李德隆等 15 人离职放弃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共计 56.5 万股。根据相关规
定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股份
数量进了调整。经过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37 人调整为 122 人,实际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100 万份减少为 1,043.5 万
份,应予以注销该 15 人已获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56.5 万份。
鉴于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并于 2014 年 5 月 23 日实施完毕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需要对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公司需要对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
价格进行调整,具体为:股票期权的数量由 1,043.5 万份调整为 1,669.6 万份,
行权价格由 36.23 元/股调整为 22.61 元/股。
此次调整事宜已经公司监事会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法
律顾问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详见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公告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
三、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及数量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及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 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自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于2014年3月24日授予后,除部分激励对象由
于离职原因放弃其本次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外,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
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一致。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及《北京掌
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行
权价格调整的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
此,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此项调整符合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对《激励计划》涉及
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六、 律师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董事会已获得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调整结果符合《管理办法》、《备忘
录 1 号》、《备忘录 2 号》、《备忘录 3 号》、《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