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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掌趣科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16-04-26  

						证券代码:300315              证券简称:掌趣科技          公告编号:2016-054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4 月 26 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4 月 25 日-2016 年 4 月 2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26 日 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25 日 15:00
至 2016 年 4 月 26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4)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大厦9层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文彬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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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16年4月8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www.cninfo.com.cn)刊登公告(公告编号:2016-036)。

    (7)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为 623,891,0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4916%。其中,出席本次
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 4 名,代表股份 605,581,418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315%;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6 名,代表股
份 18,309,6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01%。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为 8 人,代表股份 39,830,305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59%。

    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姚文哲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4,240,21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和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96%%;反对 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
代表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4%;弃权 0 股;关联股东姚文彬先
生回避表决。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9,829,905 股,占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2.2641%;反对
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4%;弃权 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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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23,890,62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和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99%;反对 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
表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9,829,905 股,占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3841%;反对
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23,890,62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和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99%;反对 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
表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9,829,905 股,占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3841%;反对
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车千里律师、张明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
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
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
    2、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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