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作为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审议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经审核王娉女士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六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 等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同意聘任王娉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雷家骕、李仁玉、姜照东 2017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