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趣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1-30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
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刘惠城先生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等
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刘惠城先生作为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提名刘惠城先
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二、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刘惠城先生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等
情形,刘惠城先生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
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选举刘惠城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的审议、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刘
惠城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三、关于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阅本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
项审议程序和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为公
司日常经营活动范围,本次交易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遵照公平、
公正的市场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
同意公司本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仁玉、雷家骕、姜照东
2017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