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趣科技:独立董事关于选举刘惠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独立意见2017-12-15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刘惠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作为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
现就对公司选举刘惠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刘惠城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六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
除等情形。刘惠城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长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本次选举刘惠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提名程序及会议审议程序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我们一致同意选举刘惠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独立董事:雷家骕、李仁玉、姜照东
2017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