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趣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4-25
证券代码:300315 证券简称:掌趣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5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
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
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以上
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
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按照财
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
置组和终止经营> 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并根据《关
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对企业财务报
表的格式进行调整。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审批程序
2018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在 2017 年度利润表中新增了“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
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
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对净利润按经营持续性进行分类列报,并对可比期
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项目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营业外支出 205,325.59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
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的 资产处置收益 -205,325.59
通知》(财会〔2017〕13 号)、
《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 持续经营损益 291,695,403.67 557,196,216.59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
30 号) 终止经营损益 534,946.22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的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
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要求
作出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体现了
稳健、谨慎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
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
董事会讨论。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
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