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独 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 金专户销户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 成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独立董事:李仁玉、雷家骕、罗义冰 2018 年 7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