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趣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8-28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规定和要求,对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核查,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
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对外担保情形。
二、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募集资金。公司《2018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独立董事:李仁玉、雷家骕、罗义冰
2018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