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 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事项。 独立董事:李仁玉、雷家骕、罗义冰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