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趣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2018年12月)2018-12-19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根据《公司法》和《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办公室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或相关职能部门(以下统称“监事会办公室”),处理
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要
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或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 6 个月召开一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 10 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
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
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
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1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者谴责时;
(六)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
会议提案,并至少用 2 天的时间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
监事会办公室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
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第五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监事会主席就监事会日常职权范围内事项
提议召开的除外),应当通过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
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在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 3 日内,监事会主席
认为提案不属于监事会职权的,应书面答复提议监事;监事会主席认为提案属于
监事会职权的,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监事会办公室怠于发出会议通知的,提议监事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六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2
第七条 会议通知
监事会发出书面会议通知时,应将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监事表
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一并发出。
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在以电话或其他方式发
出会议通知后立即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第八条 会议召开方式
监事会会议应当以现场方式召开。必要时,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
下,经召集人(主持人)、提议人同意,也可以通过视频、电话、传真或者电子
邮件表决等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也可以采取现场与其他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
开。
非以现场方式召开的,以视频显示在场的监事、在电话会议中发表意见的监
事、规定期限内实际收到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有效表决票,或者监事事后提交的
曾参加会议的书面确认函等计算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
行表决的,参会监事应对各项提案发表明确意见,并在会议主持人指定时间将书
面意见和投票意向在签字确认后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会议主持人指定传
真或电子邮箱,方视为可接受的有效表决。监事不应当只写明投票意见而不表达
其书面意见或者投票理由。会议主持人应在指定时间将表决结果通知监事,会议
主持人及其他人员不得在表决结束前提前泄露表决结果。
第九条 会议的召开
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相关监事拒不出席或者怠于
出席会议导致无法满足会议召开的最低人数要求的,其他监事应当及时向监管部
门报告。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应当列席监事会会议。
第十条 会议审议程序
会议主持人应当提请与会监事对各项提案发表明确的意见。
会议主持人应当根据监事的提议,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其他员工
3
或者相关中介机构业务人员现场到会或以其他方式接受质询。
第十一条 会议录音
召开监事会会议,可以视需要进行全程录音。
第十二条 会议记录
监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当对现场会议做好记录。会议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
容:
(一)会议届次和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二)会议通知的发出情况;
(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
(四)相关人员出席、列席和到会情况;
(五)会议审议的提案、每位监事对有关事项的发言要点和主要意见、对提
案的表决意见;
(六)每项提案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说明具体的同意、反对、弃权票数);
(七)与会监事明确要求记载的其他事项。
对于通讯方式召开的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参照上述规定,整理会
议记录。
第十三条 监事签字
与会监事应当对会议记录进行签字确认。监事对会议记录有不同意见的,可
以在签字时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也可以发表公开
声明。
监事既不按前款规定进行签字确认,又不对其不同意见作出书面说明或者向
监管部门报告、发表公开声明的,视为完全同意会议记录的内容。
第十四条 决议的公告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监
4
事会需将应披露的监事会决议予以公告。
第十五条 决议的执行
监事有权督促有关人员落实监事会决议。监事会主席应当在以后的监事会会
议上通报已经形成的决议的执行情况。
第十六条 会议档案的保存
监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签到簿、会议录音资料、
表决票、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决议公告等,由监事会主席指定专人
负责保管。
监事会会议资料的保存期限为 10 年。
第十七条 附则
本规则由监事会制订,经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则的规定如与国家日后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时,按后者
的规定执行,并应当及时修改本规则。
本规则由监事会解释。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18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