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趣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8-18
证券代码:300315 证券简称:掌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0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2020年8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0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
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崔美玲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通过对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初步参与对象名单进行核查,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有
利于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监事崔美玲女士、吴杨春女士和李维伟先生均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上述监事回避表决后,公司不存在有表决权的监事,因而该
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
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崔美玲女士、吴杨春女士和李维伟先生均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上述监事回避表决后,公司不存在有表决权的监事,因而该
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