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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掌趣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13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掌趣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
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激励
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10 月 13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
“本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确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激励计划
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
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5、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
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
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6、董事会审议本激励计划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
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全体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核后一致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为 2022 年 10 月 13 日,向符合条件的 14 名激励对象授予 2,571.45 万股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为 1.32 元/股。




                                           独立董事:卢闯、刘守豹、李俊峰
                                                          2022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