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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掌趣科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3年4月)2023-04-27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3年4月)

               原章程                                  修改后

第四十三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第四十三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本 公 司及 本 公司 控股 子 公 司 (一) 本 公 司及 本 公司 控股 子 公 司
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经审计的 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经审计的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
                                        担保;


第四十九条 公司发生的下列对外提供 第四十九条 公司发生的下列对外提供
财务资助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 财务资助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                                    准:

……                                    ……

    公司不得为董事、监事、高级管               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等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上
                                        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公司为其持股比例不超过 50%的
                                        关联人,免于适用前款规定。
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资金等财
务资助的,该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               公司不得为董事、监事、高级管
的其他股东原则上应当按出资比例提 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如其他股东 控股子公司等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
未能以同等条件或者出资比例向公司
                                               公司不得为《创业板上市规则》
控股子公司或者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
                                        规定的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提供资
助的,应当说明原因并披露公司已要
                                        金等财务资助。公司的关联参股公司
求上述股东采取的反担保等措施。     (不包括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人控制的主体)的其他
   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
                                   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
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且该控股子公
                                   资助的,公司可以向该关联参股公司
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中一个或者
                                   提供财务资助,应当经全体非关联董
多个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还应当经出席
及其关联人的,该关联股东应当按出
                                   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
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如
                                   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
该关联股东未能以同等条件或者出资
                                   审议。
比例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或者参股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司应当将上述对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公司对控股
外财务资助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
与该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 该公司的其他股东原则上应当按出资
表决。                             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如其
                                   他股东未能以同等条件或者出资比例
                                   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应当说明
                                   原因以及公司利益未受到损害的理
                                   由,公司是否已要求上述其他股东提
                                   供相应担保。

                                          本条所称关联参股公司,是指由
                                   公司参股且属于《创业板上市规则》
                                   规定的公司的关联法人。


第六十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 第六十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
通常为公司主要经营地。             为公司主要经营地或会议通知中列明
                                   的其他地点。


第一 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 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权:

……                               ……
(二十一)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二十一) 董事会在公司年度股东授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权下,可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
                                          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该
                                          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
                                          效;

                                          (二十二)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 百二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 第一 百二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
职责是:                                  职责是:

(一)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 (一) 监 督 及评 估 外部 审计 机 构 工
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协调 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
                                          (二)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
                                          (三) 审 阅 公司 的 财务 报告 并 对 其
系;
                                          发表意见;
(二) 指 导 和监 督 内部 审计 制 度 的
                                          (四) 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建立和实施;
                                          (五)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
(三)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
                                          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
告等;                                    (六) 公 司 董事 会 授权 的其 他 事 宜
                                          及法律法规和本所相关规定中涉及的
(四) 至 少 每季 度 向董 事会 报 告 一
                                          其他事项。
次,内容包括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
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审计委员会应当就其认为必须采取的
                                          措施或者改善的事项向董事会报告,
(五)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
                                          并提出建议。
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六) 审 核 公司 的 财务 信息 及 其 披
露;

(七) 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八) 负 责 法律 法 规和 董事 会 授 权
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三十七条 董事会作出决议,需 第一百三十七条 董事会作出决议,需
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资助对象为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
                                          他股东中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免于适
                                          用前款规定。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