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捷科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9-26
证券代码:300319 证券简称:麦捷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9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9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召开
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三)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26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9月25日—2018年9月26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26日上午9:
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9月25日15:00至2018年9月26日15:00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广培社区裕新路 65 号南兴工业园
麦捷科技三楼会议室
(五)会议主持人:李文燕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 人,代表股份
283,077,18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0.7859%。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出
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均为 2018 年 9 月 20 日下午深交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
注: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激励对象中存在实际控制人李文燕之近亲属,股东新疆动能东方股权投资有
限公司和李文燕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248,8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激励对象中存在实际控制人李文燕之近亲属,股东新疆动能东方股权投资有
限公司和李文燕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248,8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
激励对象中存在实际控制人李文燕之近亲属,股东新疆动能东方股权投资有
限公司和李文燕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248,8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3,077,1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张鑫律师、刘从珍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由此做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