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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麦捷科技: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2018-09-27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
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所审议的“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
进行核实后,认为:

    1、本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
数量相符;
    2、本次拟被首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
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首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
足获授权益的条件;
    3、公司和本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没有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经成就。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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