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 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 等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事项。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