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 豁免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进行了核查,现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豁免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李文燕先生做出的有关股份锁定承诺事项 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豁免承诺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 履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承诺豁免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