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麦捷科技 股票代码:30031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隆华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沪宜公路3638号6幢1109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381号中环广场1601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书签署日期:2019年3月13日 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 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 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股份 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 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 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附表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第一节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上市公司、麦捷科技 指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隆华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上海隆华汇、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伙)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减少持股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准则15号》 指 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上海隆华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30139113XB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宁波隆华汇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45,000万人民币 住所 上海市嘉定区沪宜公路3638号6幢1109室 营业期限 自2014年5月22日至2022年5月1日 股权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 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 经营范围 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与你同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股东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381号中环广场1601室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任职情况 地区居留权 钱怡雯 女 中国 中国 否 执行事务人委派代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隆华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不存在持有、控制除麦捷科技以外的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减持原因是为满足上海隆华汇自身对资金的需 求。 二、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将根据市场情况可能增加或减少其拥有权益的公司股份,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方式为集中竞价。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2015年6月,经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深圳市华新投中艺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1263号)核准,公司向新艺公司、百力联创、上海隆华汇、动能东方、钟志海发行 57,253,385股收购其持有的星源电子100%的股权,另外向动能东方、华灿桥非公开发行不 超过19,052,224股募集配套资金。公司总股本增至215,386,609股,上海隆华汇取得公司股份 12,475,822股,持股比例为5.79%; 2、公司于2016年5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星源电子科 技(深圳)有限公司2015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的补偿方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由于星源电子2015年度 经审计实际业绩未能达到承诺业绩,根据公司与新艺公司、百力联创、上海隆华汇、动能 东方、叶文新、钟艺玲、钟志海签署的《盈利承诺与补偿协议》的约定,公司以1元人民 币的总价回购新艺公司应补偿的公司股份3,008,337股和钟志海应补偿的公司股份491,826股, 合计回购公司股份3,500,163股并予以注销。上述两笔股份已于2016年6月办理完回购注销 手续,公司总股本由215,386,609股减少至211,886,446股。上海隆华汇持股数量不变,持股 比例增至5.89%; 3、公司于2016年5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原3名激励对象离职,已 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625股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总股本从211,886,446股减至211,874,821股,上海隆华汇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为 5.89%; 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8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 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794,871股, 发行价格为39.00元/股。该部分股票已于2016年12月27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增至 233,669,692股。上海隆华汇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为5.34%; 5、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份于2017年6月9日上市流通,本次 实际授予总人数为90人,授予的股份数量为332万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236,989,692元。上海隆华汇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为5.26%; 6、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2016年12月31日的股本233,669,6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合计转 增467,339,384股,同时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4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32,713,756.88元人民币。公司于2017年6月完成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3,320,000股的登记工作,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33,669,692股增至236,989,692股。 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公司按最新股本计算 的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6,989,6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1.380387元人民币现金,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9.719819股。转增后,公 司总股本增至704,329,075股,上海隆华汇持股数量增至37,077,917股,持股比例不变; 7、2017年6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已经离职的激励对象 黄树峰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股数为11,145股,公司总股本 从704,329,075股减至704,317,930股,上海隆华汇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为5.26%; 8、公司于2017年12月6日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 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减少注 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股份数量为9,866,984股,公司总股本从 704,317,930股减至694,450,946股。上海隆华汇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增至5.34%; 9、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达到第三期解锁条件 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17年经营业绩未达到公司2014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期的解锁条件,公司办理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 续,涉及395,275股,公司总股本从694,450,946股减至694,055,671股。上海隆华汇持股数量 不变,持股比例为5.34%; 10、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份于2018年12月17日上市流通,本 次实际授予总人数为161人,授予的股份数量为114.43万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 694,055,671股增至695,199,971股。上海隆华汇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为5.33%; 11、2019年3月8日至2019年3月13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采用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 共减持麦捷科技股份2,42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麦捷科技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元/股) (股) 总股本比例 集中竞价 3月8日 8.2169 763,400 0.11% 集中竞价 3月11日 8.2768 532,500 0.08% 上海隆华汇 集中竞价 3月12日 8.4367 300,000 0.04% 集中竞价 3月13日 8.5523 829,200 0.12% 合计 - - 2,425,100 0.35% 本次减持后,上海隆华汇持有上市公司34,652,817股,持股比例为4.9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海隆华汇持有上市公司37,077,917股,占麦捷科技总股本的5.33%;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隆华汇持有上市公司34,652,817股,占麦捷科技总股本的4.98%,不 再属于麦捷科技持股比例超过5%以上的股东。 目前上海隆华汇所持有的麦捷科技34,652,817股股票全部为流通股,没有质押冻结 的情况。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隆华汇买卖麦捷科技股份情况具体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麦捷科技总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变更摘要 (元/股) (股) 股本比例 集中竞价 3月8日 8.2169 763,400 卖出 0.11% 集中竞价 3月11日 8.2768 532,500 卖出 0.08% 上海隆华汇 集中竞价 3月12日 8.4367 300,000 卖出 0.04% 集中竞价 3月13日 8.5523 829,200 卖出 0.12% 合计 - - 2,425,100 - 0.35%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隆华汇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 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上海隆华汇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本报告书的文本。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公司证券部 2、联系电话:28085000-320 3、联系人:刘倩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隆华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钱怡雯 日期:2019年3月13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深圳市 限公司 股票简称 麦捷科技 股票代码 30031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上海隆华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联 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 称 企业(有限合伙) 系地址 381号中环广场1601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否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否 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继承□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股份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37,077,917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5.33%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变动后持股数量:34,652,817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变动比例:减少0.35%(含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后持股比例:4.98% 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12个月 有 否□ 内继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6个月是否在 有 否□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否□ 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是□ 否□ 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隆华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钱怡雯 日期: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