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麦捷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300319         证券简称:麦捷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3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1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有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
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
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公司根据上述财会〔2018〕15 号文件要求,按规定的实施日开始执行,对
公司财务报表格式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及财政部自 2014 年 1 月以来修订或
新发布的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相关内容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
录第12号—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在董
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19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的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 并对可比会计
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相应调整: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项目;

    2、“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项目;

    6、“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及“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核算内容发生变化;

    9、新增“研发费用”项目, 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为“研发费用”项目;
    10、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
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1、“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行项目、“营业外支出”
行项目核算内容调整;

    1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
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上述变更仅涉及公司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变化,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
溯调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等相关财
务指标。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发布的通知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使公司
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使会计信息更准确、可靠、真实,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
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
重大影响。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