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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麦捷科技: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5-26  

						证券代码:300319         证券简称:麦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5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召开的基
本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三)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6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6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6日上午9:
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5月26日09:15—15:00 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老坑工业区一巷三号麦捷科技二楼
会议室

    (五)会议主持人:张美蓉女士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 人,代表股份
229,942,41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2.9846%。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 人,代表股份 2,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3%。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均为 2020 年 5 月 20 日下午深交所收市时,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4 人,代表股份 953,80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368%。

   注: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9,942,9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08%;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9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9,942,9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08%;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9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9,942,9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08%;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9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9,942,9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08%;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9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9,942,4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0%;反对
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84%;反对 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董事薪酬情况、2020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9,942,9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08%;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9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监事薪酬情况、2020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9,942,9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08%;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9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9,942,9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08%;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9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9,944,8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9,944,8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8,993,0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861%;反对
95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3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97%;反对 95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刘从珍律师、刘品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由此做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