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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麦捷科技:关于与特发赛格签署租赁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2021-01-08  

                        证券代码:300319         证券简称:麦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3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发赛格签署租赁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与特发赛格签署租赁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向关联方深圳
深汕特别合作区特发赛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赛格”)申请深汕产业
园的用地支持,并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与特发赛格
签署租赁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7)。

    近日,公司与特发赛格商定了《租赁意向协议书》的所有条款,现将协议书
的具体内容补充披露如下:

    甲方: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特发赛格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500MA4WALW33J
    法定代表人:张旭生
    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创新大道与产业路交汇处正北七百米处

    乙方: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7142659G
    法定代表人:俞磊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新乔围工业区新发路 5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基础上,
经过充分协商,就乙方及乙方的分/子公司(以下合称“乙方”)意向入驻甲方即
将建设的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特发赛格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的有关事宜签
订租赁意向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
    第一条    租赁物相关情况介绍

    1.1    甲方将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特发赛格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其中约
10 万平方米物业出租给乙方或乙方的分/子公司使用,土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
地,房产具体类型以甲方与乙方或乙方的分/子公司签订正式租赁合同为准。

    1.2    物业预计交付日期为 2022 年 12 月 30 日,产权人为深圳深汕特别合作
区特发赛格科技有限公司。甲方享有物业的出租权,处理租赁物的各项事务,行
使相应的权利义务。甲方保证已将该物业的相关情况完全告知乙方,无重大遗漏
或故意隐瞒等情况。乙方在签约时对物业各项情况均已知悉并无异议。

    第二条    租赁用途

    租赁物业用于生产、住宿、办公、仓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获得相关部门
批准,乙方不得超出以上范围使用。

    第三条    租赁期限

    具体租赁年限以签订正式租赁合同为准。

    第四条    租赁费用

    4.1    保证金

    甲方根据乙方需求定制厂房,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利,甲乙双方约定,乙方
在 本 协 议 签署 后 的 15 个 自 然日 向 甲 方支 付 保 证金 ( 或 银行 保 函) 人 民 币
5,000,000 元(大写:伍佰万元整),不计利息。

    甲乙双方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后,该保证金可转为押金或租金。

    4.2    租金、免租期、管理费、税金及其他

    实际租金、免租期、管理费、税金及其他以签订正式租赁合同为准。

    4.3    水电等费用承担

    水电费、卫生费、网络费等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由相关部门据实收取。

    第五条    租赁物的交付
    甲方将租赁房产及设施毛坯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同意按毛坯接手。甲乙双方
清点合格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作为正式租赁合同附件。

    第六条     逾期交付和租赁厂房的违约责任

    6.1    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日期将物业交付给乙方,逾期 30 个自然日起按
照国家银行同期利率向乙方支付保证金利息。若甲方超过 6 个月后仍未向乙方交
付物业,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

    6.2    甲方物业建成满足交付条件后 30 个自然日内,乙方违约不租赁本物
业,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扣除保证金。

    第七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租金支付时间:租金按月支付,具体支付时间根据正式租赁合同约定。甲方
在收取租金后,向乙方开具收据及发票。

    第八条     租赁物的优先购买权

    如甲方在租赁期间出售租赁房屋,应当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在价格、付款方
式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保密

    甲乙双方及其代理人、职员在任何时间都应对本协议中的条款和内容承担保
密责任;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对外披露本协议的条款内容或以任何方式用
作其他用途。

    第十条     提前终止合同

    在本协议签署后,若乙方超过 15 个自然日未向甲方交付保证金(或银行保
函),甲方有权停止对乙方的所有承诺并提前终止合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
方承担。

    第十一条     其他

    11.1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11.2   因本协议履行产生任何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
诉。

       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后生效。

       上述关联租赁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与特发赛格签署《租赁
意向协议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