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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麦捷科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1-22  

                        证券代码:300319        证券简称:麦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7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的公告》,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三)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22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月22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1月2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老坑工业区一巷三号麦捷科技二楼
会议室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俞磊女士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 人,代表股份
232,309,79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3.3309%。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 人,代表股份 681,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978%。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均为 2021 年 1 月 19 日下午深交所收市时,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9 人,代表股份 1,364,5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958%。

    注: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2,798,1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71%;反对
19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8483%;反对
19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1517%;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2,657,8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69%;反对
33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3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3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5661%;反对
33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433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3.01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2,739,9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21%;反对
25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7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1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5830%;反对
25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417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02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2,739,9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21%;反对
25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7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1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5830%;反对
25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417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03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2,739,9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21%;反对
25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7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1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5830%;反对
25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417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04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2,752,6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76%;反对
23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5137%;反对
23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4863%;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05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2,739,9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21%;反对
25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7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1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5830%;反对
25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417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特发赛格签署租赁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深圳远致富海电子信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
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966,9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805%;反对
20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5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8809%;反对
20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1191%;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刘丽萍律师、袁锦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由此做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