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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麦捷科技: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飞)2021-04-14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罗飞)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 年度,本人作为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0 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
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并学习规范运作知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任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                                              10 次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10                  0              0             否



    2020 年度,本人本着恪尽职守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
资料并提出相关的意见及建议,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及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会同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共
同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0 年 1 月 22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上,对以下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关于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关于回购
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2、2020 年 3 月 30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聘任公司
总经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0 年 4 月 15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对“聘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0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对以下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关于董事、高管 2019 年度薪酬情况、2020 年度薪酬方案”、“关于公
司及子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
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
专项说明”;

    5、2020 年 8 月 18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以下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注销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
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信用证及自
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设立合资公
司暨关联交易”、“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长兴电子股权”;

    6、2020 年 8 月 25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以下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公
司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及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

    7、2020 年 9 月 1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对以下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分析报告”“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关于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

    8、2020 年 12 月 25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对以下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关于修订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关于
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关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关于公司拟与特发赛格签署租赁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

    三、日常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经营、
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他重大事项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
查,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对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进
行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并且,积极协助公司推进投资者关系建设,增强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时担任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0 年
度,本人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相应职责,组织、
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就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研究和审议,在协助董事会对相关事
项进行富有成效的讨论及做出审慎的决策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0 年,创业板开始实行注册制,交易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文件都进行了修订,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增
强了履职能力和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能力;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
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
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独立董事:罗飞

                                              2021 年 4 月 13 日